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37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曲亮先生因工作调整,于2024年7月8日向本行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曲亮先生将作为本行非执行董事继续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曲亮先生副行长职务的辞任自辞呈送达本行董事会时生效。
经曲亮先生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任副行长职务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曲亮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有效执行董事会决策部署,在本行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公司金融业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行董事会谨此向曲亮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3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7月8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13名,其中,姚威、李巍、邵瑞庆董事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6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吴利军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郝成先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郝成先生为本行行长,郝成先生的行长职务自其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郝成先生简要情况请见附件1。
二、关于确定郝成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郝成先生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郝成先生的执行董事职务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执行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确定张铭文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铭文先生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张铭文先生的非执行董事职务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非执行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张铭文先生简要情况请见附件2。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聘任刘彦女士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彦女士为本行副行长,刘彦女士的副行长职务自其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刘彦女士简要情况请见附件3。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至四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上述第一至四项议案。
五、关于批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郝成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社会责任、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张铭文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社会责任、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郝成先生、张铭文先生上述任职自其董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六、关于提请召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本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安排,本行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附件1:
郝成先生简要情况
郝成先生自2024年6月起任本行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历任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人事局副局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国家开发银行吉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获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郝成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行股票。
附件2:
张铭文先生简要情况
张铭文先生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中远海运(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历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金融部总经理助理,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曾兼任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执行委员会委员。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高级会计师。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张铭文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本行股票。
附件3:
刘彦女士简要情况
刘彦女士自2024年4月起任本行首席财务官、2024年6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现兼任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1999年加入本行,历任东部审计中心副主任(总行部门总经理助理级),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获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刘彦女士与本行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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