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1,510,8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37,973,428股的24.86%。本次股份质押后,梁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79,556,000股,占其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1.41%,占公司总股本的17.7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阔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持有公司股份961,571,7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37,973,428股的44.98%。本次股份质押后,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阔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483,764,000股(含本次),占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数量961,571,752股的50.31%,占公司总股本2,137,973,428股的22.63%。
● 本次梁丰先生股权质押用于置换其原有质押融资,不涉及新增融资。置换预计将于2024年7月完成,置换完成后可解除质押74,236,000股,届时梁丰先生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57.44%,占公司总股本的14.28%;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42.59%,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
公司于近日收到梁丰先生关于其办理股票质押事宜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梁丰先生本次质押全部用于置换原有到期的质押融资,不涉及新增融资。
2.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胜越”)、宁波阔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阔能”)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如果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梁丰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35,296,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25.45%,占公司总股本的6.33%,对应融资余额为11.0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71,156,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51.02%,占公司总股本的12.68%,对应融资余额为18.89亿元。
本次梁丰先生股权质押用于置换其原有质押融资,不涉及新增融资。置换预计将于2024年7月完成,置换完成后可解除质押74,236,000股,届时梁丰先生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57.44%,占公司总股本的14.28%;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42.59%,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宁波阔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预计未来还款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宁波阔能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和日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股份质押事项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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