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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运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4年1月至6月份发电量及上网电量情况

  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统计,2024年1月至6月份,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运营管理的核电机组总发电量约为1,133.78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0.08%。总上网电量约为1,060.10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0.09%。

  2024年1月至6月份发电量及上网电量详情如下:

  

  注:

  1. 本公告中提供的数字经过整数调整。

  2.大亚湾核电站于2024年1月至6月份新开展了1个换料大修,于2023年同期未开展换料大修。

  3.岭澳核电站于2024年1月至6月份未开展换料大修,于2023年同期开展了1个换料大修。

  4.岭东核电站于2024年1月至6月份换料大修总时间多于2023年同期。

  5.防城港3号机组于2023年3月25日投入商业运营,4号机组于2024年5月25日具备商业运营条件。

  6.台山核电站于2024年1月至6月份换料大修总时间少于2023年同期。

  二、2024年第二季度运营情况

  本公告同时载列本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的运营情况简报,内容如下:

  1. 在运机组

  2024年5月25日,防城港4号机组具备商业运营条件。

  2024年第二季度,本集团按计划完成了1个年度换料大修、2个十年大修和1个首次大修,并新开始2个年度换料大修。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已按计划完成5个年度换料大修(其中包括1个跨年年度换料大修)、4个十年大修(其中包括1个跨年十年换料大修)和1个首次大修。

  2024年第三季度,除继续进行已开始的机组换料大修外,本集团计划新开展4个年度换料大修和1个十年大修。

  2. 在建机组

  2024年4月29日,陆丰5号机组实现穹顶吊装,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共管理10台已核准待FCD及在建核电机组(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托本公司管理的6台机组),1台处于调试阶段,4台处于设备安装阶段,1台处于土建施工阶段,4台处于FCD准备阶段。在建机组的建设进展详见下表:

  

  注:FCD指核反应堆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浇筑。

  三、其他

  2024年5月29日,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现金形式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息等议案,预计于2024年7月10日派付股息。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4-040及于2024年5月29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4-030的公告。本公司向H股股东派发股息的实施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的通函及于2024年5月29日刊发的有关公告。

  2024年6月21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4-034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4-043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投资”)通知,因公司将于2024年7月10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94元(含税),恒健投资将相应调整其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5日,恒健投资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4恒健EB”,债券代码为“117221.SZ”,实际发行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0.01%。本次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4.25元/股,换股期限自本次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债券摘牌日的前1个交易日止,即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4月23日。详情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持股5%以上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登载《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39,334,986,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94元(含税),总计派息3,697,488,693.4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0日。

  根据《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公司A股股票因派送现金股利使标的股票价格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初始换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换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24恒健EB”的换股价格自2024年7月10日起由4.25元/股调整为4.16元/股。

  关于恒健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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