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38.0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25.37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7月9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测算的依据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减少为0股致使可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根据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约定,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9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和回购股份数量测算的具体内容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5.37元/股(含),根据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回购股份数量由78.95万股-131.57万股调整为118.26万股-197.08万股。具体的调整公式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215,648,08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215,648,085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38.00-0.20)÷(1+0.49)≈25.3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截止2024年7月9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51,023股,累计回购金额30,098,550.45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5.37元/股进行计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7.08万股,预计仍需要回购数量约81.99万股,仍需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约0.2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5.37元/股进行计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8.26万股,预计仍需要回购数量约3.15万股,仍需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约0.0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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