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4-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140,000.00万元至200,00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210,000.00万元至270,0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140,000.00万元至20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业绩由盈转亏。
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210,000.00万元至270,00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34,069.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882.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700.39万元。
(二)每股收益:1.00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光伏市场竞争加剧、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加,对业绩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在N型ABC组件环节,基于产品价值定价的商业模式基本成熟,2024年上半年ABC组件销售量较去年全年增长200%以上。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ABC产品的市场开发力度,持续投入了较高的市场推广和销售运营费用;同时,受订单释放和产能建设节奏匹配度的影响,导致短期内制造成本偏高。
N型ABC产业生态基本夯实,ABC物料成本已具备竞争优势,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的投入较大。
电池业务环节,已具备12GW以上TOPCON电池产能,爬坡期后的产品效率、质量、良率达业界一流水平。同时,报告期内TOPCON电池的新增、升级也对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2、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8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陈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27,979,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4%。本次质押后,陈刚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93,2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8.92%,占公司总股本的10.57%。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舜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7,138,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3%。本次质押后,横琴舜和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93,5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5.19%,占公司总股本的10.5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571,510,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7%。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86,750,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股份的67.67%,占公司总股本的21.16%。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陈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横琴舜和质押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2.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合计数与分项数累加和不同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86,750,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7.6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16%。其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不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职务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各项收入,以及股权质押续期、银行贷款融资等。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影响。如后续出现股票价格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2.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股权结构、日常管理等不产生实质影响。
3. 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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