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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上接D3版)

  (上接D3版)

  2、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的依据、参数、具体测算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无需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公司以应收账款账龄作为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以账龄为基础,确定计算历史损失率的历史数据

  公司2020年期末-2023年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第二步:计算平均迁徙率

  迁徙率是指在一个时间段内没有收回而迁徙至下一个时间段的应收账款的比例。根据应收账款余额计算每个账龄段的迁徙率如下:

  

  注:4-5年和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迁徙率设定为80.00%和100.00%。

  第三步:根据迁徙率来计算历史损失率

  

  第四步:前瞻性调整

  公司在考虑未来经济状况后,出于谨慎性考虑,在历史损失经验基础上,将不同账龄段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较历史损失率分别提高4.00%、7.00%、11.00%、25.00%,作为前瞻性调整,调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第五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公司综合考虑预期信用损失率、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后,确定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具体如下:

  

  公司依据2020年-2023年平均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并考虑前瞻性影响确定了预期信用损失率。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预期信用损失率,一方面基于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另一方面考虑到行业结算周期,账龄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审慎、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通过计提坏账准备调节利润

  (1)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选取7家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进行对比分析:公司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5.00%,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6.11%;1-2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0.00%,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15.12%,与4家可比公司相近,低于3家可比公司;2-3年坏账计提比例30.0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30.11%相近;3-4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50.00%,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48.19%;4-5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80.00%,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70.15%;综上所述,公司2年以内的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3-5年的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总体与同行业水平相比的差异在合理范围内。

  (2)坏账整体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9.04%,与同行业公司久之洋、睿创微纳较接近,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7.67%。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减值准备的计提不以减值的实际发生为前提,而是以未来可能的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的期望值计量当前应当确认的减值准备。公司以迁徙率为基础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遵循谨慎性原则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等,符合准则要求。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以迁徙率为基础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较低,且公司客户主要为军方、国企或大型军工央企集团下属公司等,信用情况较好,以迁徙率为基础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并获取相应核查依据:

  (1)核查会计师对主要客户发出函证的回函,验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核查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关注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约定,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变化,并与公司实际对其执行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进行对比,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核查公司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明细表,核查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逾期原因及期后回款情况;

  (4)核查公司关于主要客户逾期情况和逾期原因的说明,核查合同条款,了解公司的收款政策,核查主要逾期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5)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分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按招股说明书客户披露口径)的金额合计为16,454.15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66.42%。2023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存在逾期情况,逾期金额较小,期后回款20.00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不存在回收期较长或无法回收的重大风险。公司已提示了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公司2023年收现比同比下降系因本期回款较上期减少,受客户及其上级单位资金预算安排、终端项目回款情况、单位经费拨付流程等因素影响,具有合理性。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的依据、参数、具体测算过程合理,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审慎、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通过计提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对主要客户执行发生额及往来款项余额的函证程序,验证期末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2)获取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关注合同中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约定,检查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变化,并与公司实际对其执行的信用政策与结算方式进行对比,关注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获取公司应收账款明细和销售明细,检查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并了解其逾期的原因;统计、分析期后回款情况,并抽样检查期后的银行回单,确定回款是否真实、合理。

  (4)获取公司关于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和造成逾期的原因的说明,复核合同付款条款,了解公司约定收款政策,检查主要逾期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5)查询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执行情况,并对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差异。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2023年度,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合计金额为16,454.15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总额的66.42%。期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存在逾期情况,但逾期金额较小,期后回款20.00万元,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应收账款收回的风险。收现比下降系因回款较上期减少,受客户及其上级单位资金预算安排、终端项目回款情况、单位经费拨付流程等因素影响,具有合理性,公司预计不存在应收款项长期无法收回的重大风险。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

  问题六、关于存货。公司期末存货1.62亿元,其中在产品8,381.35万元、库存商品5,348.9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410.90万元。此外,公司直接解缴军方的产品,在经客户代表验收合格后,存放于公司的军品仓库。

  请公司:(1)列示期末存货库龄情况,结合订单覆盖率,说明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预计无法销售的存货,公司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测算过程,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3)说明存货盘点程序及盘点结果,存货盘亏或报废的情况及合理性,包括盘点范围、地点、品种、金额、比例等,重点说明是否存在账实差异及处理结果、对于发出商品的盘点方式及情况、如何保证发出商品盘点的完整性以及如何识别确认发出商品和直接解缴军方产品的权属情况,结合年审会计师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说明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对上述全部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列示期末存货库龄情况,结合订单覆盖率,说明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预计无法销售的存货,公司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列示期末存货库龄情况,结合订单覆盖率,说明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预计无法销售的存货

  2023年年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除去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及融合夜视仪产品(均已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订单覆盖率为69.98%。

  如上表所示,公司期末库龄在1年以内的存货金额为5,196.76万元,库龄在1-2年的存货金额为864.20万元,库龄在2-3年的存货金额为2,695.47万元,3年及以上库龄的存货金额为7,487.16万元。公司库龄在2年及以上的存货金额较多,主要原因有:

  (1)受托研制项目验收周期较长

  公司承接的受托研制项目订单,由于项目周期、验收周期较长造成存货库龄较长。其中金额较大的包括以前年度承接客户44、客户64受托研制项目订单,上述项目甲方尚未验收,因此仍在在产品核算,目前这两个项目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2)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订单库存商品较多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之“2、毛利率分析”之“(2)分产品毛利率情况”之“1)光电侦察设备”中披露某型观测仪(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违约事项,该违约事项导致原合同订单数量缩减40%,剩余部分存货未销售完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剩余存货金额4,385.31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12.55万元。由于公司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的产品技术较为先进,市场的需求较为可观。对于剩余存货,公司已积极探索销路,目前已有多名意向客户正在接洽中,预计不存在难以销售的风险。

  (3)2019年以前生产的融合夜视仪产品更新迭代滞销

  2019年以前生产的融合夜视仪产品,因产品更新迭代,造成少量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库龄较长,且后续基本不会被领用。截至2023年末,此项存货库龄在3年及以上,存货余额285.93万元,预计不能销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5.93万元。

  (4)侦察系统组件-G002订单少量备货

  原材料余额为2,059.94万元,其中库龄在3年以上的金额为306.83万元,占比14.90%。该原材料主要包含用于生产侦察系统组件-G002的激光器、激光器驱动板和其他辅助材料。侦察系统组件-G002产品属于成熟型产品,多家客户均有需求,近三年持续产生销售订单。公司根据前期市场需求,为保证后续产品的供应及保证交付时间,对侦察系统组件-G002的原材料进行了备货,相关原材料及产品不存在预计无法销售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库龄1年及以上的存货主要由上述特殊原因造成,其中受托研制项目、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融合夜视仪产品等因素在《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问询函的回复》中披露,并已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此外,存货库龄较长的侦察系统组件-G002为少量备货,金额及占比较小。除此之外,公司1年以上库龄的存货余额占比为20.23%,预计不存在无法销售的情况。

  公司期末存货余额中扣除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融合夜视仪产品,其他存货订单覆盖率为69.98%。

  2、公司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一季度末(未经审计),公司存货余额较大,其主要原因与2023年年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F701、R904和G003的存货账面余额合计金额占2023年末及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58.01%、52.43%。公司2023年末及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较大主要系上述三类产品的占比较大,剔除这三类产品后的存货余额较为正常。因此,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较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二)结合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测算过程,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测算过程,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有关规定,按以下原则进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如材料、在产品等,其可变现净值为:可变现净值=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上述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原则,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的账面价值,则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生产模式具有非标定制化生产的特点,公司的存货按“以销定产”或“订单式生产”模式组织生产和服务,每个项目均对应有相应的销售合同,有确定的合同金额,同时公司按照单个合同项目归集生产成本,故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以存货预计总成本高于合同价格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

  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主要包括部分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截至2023年末,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存货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129.13万元、483.28万元、798.49万元。上述存货各二级明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如下:

  (1)原材料

  公司针对生产的融合夜视仪产品出现技术更新迭代,当时采购的少量原材料及生产的库存商品库龄较长,且后续基本不会被领用,公司结合库龄情况、未来计划使用情况及市场销售等因素,对这部分原材料、库存商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截至2023年末,此类原材料的余额为129.13万元,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在产品

  公司在产品项目均有订单支持,包括批产在产品以及受托研制在产品,公司对在产品核算时进行了严格的划分。对批产的在产品,生产投入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中核算,此类在产品不存在减值的情况。对于受托研制类在产品投入的成本,在“生产成本-小批量研制”中进行归集。公司逐个项目梳理合同覆盖情况,对于预计亏损项目按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在产品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跌价准备。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3)库存商品

  公司出现减值迹象的库存商品有两类:

  ①融合夜视仪产品

  公司针对前期生产的融合夜视仪产品预计后续无法销售,此类库存商品余额285.93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②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

  如本题(一)中所述,2021年度,公司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订单违约造成销量缩减,2023年销售价格已低于单位成本,公司已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该产品原销售单价为6.758万元,2023年制定的销售单价为5.70万元。2023年,公司销售55台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销售单价(含税)在5.20万至6.00万元之间。2023年8月的销售单价为5.20万元(公司与客户首次合作,为建立良好关系,首次合作给予优惠价格),2023年11月的销售单价为6.00万元。2024年1-4月,公司签订了5台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的销售合同,销售单价(含税)在5.50万至7.40万元之间,2024年2月销售单价为5.50万元(公司为促成销售,价格上给予一定优惠),2024年3月销售单价为6.00万元,2024年4月销售单价为7.40万元,产品销售单价有所增长,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销售。因此,公司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订单签订价格及公司制定的销售单价预估库存的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设备未来销售单价,将预计销售单价设定在5.70万元(含税)。截至2023年末,G003存货数量为792台,计算后的预计销售总额为3,995.04万元(不含税),以该产成品的预计销售总额减去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计算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注:预计销售总额根据2023年度销售单价水平估计乘以期末结存数量,预计税金及销售税费为销售产生的附加税及预估的销售费用。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对接保利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剩余产品主要对外销售,用于某军贸出口项目。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跌价测试过程合理有依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准确充分、合理。

  (三)说明存货盘点程序及盘点结果,存货盘亏或报废的情况及合理性,包括盘点范围、地点、品种、金额、比例等,重点说明是否存在账实差异及处理结果、对于发出商品的盘点方式及情况、如何保证发出商品盘点的完整性以及如何识别确认发出商品和直接解缴军方产品的权属情况,结合年审会计师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说明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1、说明存货盘点程序及盘点结果,存货盘亏或报废的情况及合理性,包括盘点范围、地点、品种、金额、比例等

  2023年年末,公司存货盘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于存货盘亏或报废的情况及合理性如下:

  

  2、重点说明账实差异及处理结果

  2023年年末,公司在库存货盘点差异情况如下:

  

  对于上述盘亏差异的处理结果,逐一分析了差异原因,针对借出的库存商品和在产品获取了借出人员签订的借出单,返厂的原材料获取了仓管人员、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签订的物料维修单,并向存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了解了每项存货盘亏的背景及理由。对于上述盘盈存货,主要系客户返厂售后维修装备的附件,修理完成之后需返还给客户,无需进行处理。通过上述获得的进一步证据,公司认为上表存货账实差异存在合理的理由,无需进行处理。

  3、对于发出商品的盘点方式及情况

  2023年末,公司发出商品453.39万元,占期末存货的2.79%,已发货客户未验收。这些客户单位主要为客户B1、武警部队,因客户属性不能接受实地盘点,因此由年审会计师向客户进行函证确认。同时,检查了出库单、寄出的物流记录、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进行了替代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如何保证发出商品盘点的完整性以及如何识别确认发出商品和直接解缴军方产品的权属情况

  如上文所述,发出商品因客户不接受盘点,因此由年审会计师执行函证及替代程序,其中回函确认比例为30.04%,替代程序确认比例为69.96%,合计为100.0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此类存货未经客户验收,存货控制权未转移,因此,存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

  针对直接解缴军方的产品,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问询函的回复》中陈述。对于直接解缴军方的军品,客户为军方,公司在经客户代表验收合格并按其要求专门存放于指定的公司军品仓库时,该产品的属性已经转为“顾客财产”,所有权已归军方所有,公司承担暂为保管的职责,并承担存货灭失和保管的风险。因此,公司针对直接解缴军方的产品,其所有权为军方所有,在军方调拨前存放于公司军品仓库,公司承担代管职责。

  二、保荐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并获取相应核查依据:

  (1)核查公司生产与仓储相关内控制度,访谈生产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核查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合理并有效执行;

  (2)查阅2023年末存货库龄情况,查阅相关产品的销售订单,结合订单覆盖率,分析存货与销售订单之间的匹配情况及其合理性,分析2023年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核查对存货进行的跌价测试并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是否充分;查阅期末存货的构成明细表,查阅主要在产品对应的生产计划、领料及期后入库情况;

  (4)查阅公司2023年末存货盘点记录表及会计师的存货监盘记录表;

  (5)核查会计师对期末存放于异地存货发出函证的回函及执行的替代程序;

  (6)核查会计师对存货出入库实施的截止性测试底稿,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存货入库情况,查阅采购入库、产成品入库等核算是否存在跨期;

  (7)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存货出库情况,查阅车间领料、销售成本结转等核算是否存在跨期;

  (8)获取公司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明细表,结合2023年末情况以及2024年一季度经营情况分析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

  2、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23年末,除少量特殊受托研制订单验收周期较长及特殊原因导致部分存货库龄较长外,公司存货库龄基本为1年以内,且订单覆盖率为69.98%;对于预计无法销售的存货,公司已按实际情况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末存货余额较大具有合理性。

  (2)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与2023年末存货余额较大原因相似,主要系F701、R904等受托研制项目客户验收周期较长,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订单库存商品较多所致,具有合理性。

  (3)公司存货盘亏的原因为原材料返厂、销售人员借出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存货存在少量账实差异,具备合理性,无需进行处理。

  (4)公司发出商品因客户原因不接受盘点,根据年审会计师发出函证的回函及执行的替代程序,不存在账实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此类存货未经客户验收,存货控制权未转移,因此,存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

  (5)对于直接解缴军方的产品,其所有权为军方所有,在军方调拨前存放于公司军品仓库,公司承担代管职责。

  (6)根据会计师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公司存货盘点的审计证据充分有效。公司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测算过程,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合理,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

  (7)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并检查公司生产与仓储相关内控制度,访谈生产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核查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2)检查2023年末存货库龄情况,核查存货与销售订单之间的匹配情况及其合理性。

  (3)核查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并分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检查期末存货的构成明细,抽查在产品对应的生产计划、领料明细及期后入库情况。

  (4)报告各期末,对报告期期末主要库存存货实施监盘程序,监盘比例89.20%,除极少数存货存在数量差异外,基本仓库数量与实有数量相符,该少数不符原因系其他部门借用、返厂维修等原因(均已核查相应流程性文件)所致。

  (5)对期末存放在异地的存货执行函证程序,且已获取“相符”回函。

  (6)对存货出入库实施截止测试,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存货入库情况,检查采购入库、产成品入库等核算是否跨期。

  (7)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存货出库情况,检查车间领料、销售成本结转等核算是否跨期。

  (8)获取公司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结存明细,结合2023年末情况以及2024年一季度经营情况分析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2023年期末,除少量特殊受托研制订单验收周期较长、客户订购量缩减、申报期以前遗留的滞销存货导致库龄较长外,其余存货库龄基本为一年以内,且订单覆盖率为69.98%。公司存在的预计无法销售的存货,已按实际情况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2)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与2023年末存货余额较大原因类似,主要系F701、R904等受托研制项目的客户验收周期较长,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订单库存商品较多所致,具有合理性。

  (3)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合理,依据充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充分、合理。

  (4)公司的存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盘点程序执行有效,盘点计划制定合理、盘点结果完整准确。

  问题七、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2.4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2,119.77万元;本期利息收入1,384.23万元,投资收益1,316.66万元。

  请公司(1)结合具体现金管理内容,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匹配性,并结合资金使用计划,说明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合理性,核实是否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受限情形;(2)说明年审会计师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覆盖率、充分性和有效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对上述全部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结合具体现金管理内容,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匹配性,并结合资金使用计划,说明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合理性,核实是否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受限情形

  1、结合具体现金管理内容,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匹配性

  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2.41亿元,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其他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2,119.77万元,系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资金对应的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投资收益情况

  2023年度,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在2023年度产生的投资收益为1,276.09万元,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收益为40.57万元,均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结构性存款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②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在2023年度产生的收益为1,276.09万元,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收益为40.57万元,计入“投资收益”科目。结构性存款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与申购相应产品的本金规模、持有期间、收益率相匹配。

  (2)货币资金对应的利息收入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2.41亿元,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主要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保证金存款等。2023年度,公司货币资金的利息收入为1,384.23万元,于利息实际到账时,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现将利息收入分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和非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情况,列示如下:

  ①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活期存款的收益率为资产存续期间的活期存款利率。如上表所示,公司2023年度活期存款利息为575.62万元,主要系公司2022年12月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活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与资金规模相匹配。

  ②非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2023年度非活期存款利息主要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证金利息,利息收入808.59万元,主要系2022年12月募集资金到账,公司申购多笔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且持有期间较长。非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与相关产品的本金规模、利率、持有时间相匹配。

  综上所述,2023年度,公司货币资金的利息收入为1,384.23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益为1,316.66万元,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公司利息收入金额、投资收益金额与货币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相匹配。

  2、结合资金使用计划,说明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合理性,核实是否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受限情形

  (1)结合资金使用计划,说明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合理性

  2022年12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9万元。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37,709.89万元。2022年12月上市后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积使用募集资金34,530.94万元,其中23,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11,430.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2023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73,855.12万元(含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支付的手续费)。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由于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客观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筑工程进度延缓,进而影响项目整体进度。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将本项目完成时间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由于受外部不利因素和军品计划放缓等影响,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影响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其最大效益,公司将项目实施进度整体放缓。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将本项目完成日期由2024年10月延长至2026年10月。

  其次,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一般在三季度缺口最大,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由上表所示,公司近三年营运资金的平均最大缺口为13,809.67万元,公司为了正常运营需要储备一定的营运资金;此外,本年度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2023年末在研项目为66项,2023年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0.40%,公司为保障研发项目的实施和批产储备了较多的周转资金;另外,受外部不利因素和军品计划放缓等影响,2023年度的订单签订、生产和交付较年初计划有所下滑,公司储备的营运资金相应支出减少。

  综上所述,公司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主要是由于公司2022年底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持有的资金总额增加,但募投项目建设放缓、公司营运资金支出减少,导致公司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

  (2)不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受限情形

  根据《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已充分披露,且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不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2.41亿元,除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401.89万元为受限资金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受限情况。

  (二)说明年审会计师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覆盖率、充分性和有效性

  1、对货币资金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覆盖率、充分性及有效性

  (1)获取全部的银行流水及对账单、征信报告等资料,核对银行流水、银行对账单与账面货币资金余额的一致性;

  (2)监盘库存现金,获取由出纳签字的现金盘点表,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

  (3)对期末全部银行账户银行存款122,667.08万元、其他货币资金1,401.89万元向银行执行函证程序,函证金额准确性、受限情况,并获得100%相符回函;

  (4)根据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利率测算非活期类存款利息收入,根据活期存款月均余额大致测算活期利息收入,并与实际利息收入对比,分析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的准确性;

  (5)将银行流水及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流水对比,进行月度差异核对,并且逐笔分析其原因合理性;

  (6)将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的对账单与会计记录进行双向核对,选择其中收支频繁或者交易异常的账户,并检查银行存款对账单的本年收、付款累计发生额与银行日记账的本年借、贷方累计发生额是否分别相符。对拟实施检查的银行账户,抽取银行日记账中的大额收付款记录,对其相关的原始凭证进行检查,关注交易事项是否和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相关、银行单据注明的收付款单位是否为被审计单位的供应商或客户,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

  (7)关注公司账户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覆盖率、充分性及有效性

  (1)获取结构性存款、浮动收益理财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核对金额的一致性,入账的准确性;

  (2)查验开立结构性存款、浮动收益理财账户手续及相关文件、查验账户的合法性;

  (3)询问公司财务人员,了解公司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和报表列示方法;

  (4)对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2,119.77万元向银行进行发函,检查账面金额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已取得100%相符回函。

  (5)检查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产品协议,根据结构性存款的起始日、到期日、约定利率测算利息收入,并与实际投资收益对比分析投资收益入账金额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6)抽取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减变动的相关记账凭证,检查其原始凭证的完整性与合法性,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其收益是否进行恰当地会计记录。

  二、保荐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并获取相应核查依据:

  (1)查阅会计师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

  (2)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3)关注公司发布的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公告,核查其公告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2、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相匹配。公司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符合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具备合理性。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除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401.89万元为受限资金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受限情况;

  (2)会计师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了完整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有效。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上述程序。

  (2)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鉴证程序并且发表意见。

  (3)关注公司发布的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公告,并且检查其公告内容是否与实际执行情况一致。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相匹配;期末公司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合理,且货币资金不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与受限情况。

  问题八、其他。请公司进一步说明以下事项:(1)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北京维夫帕萨科技有限公司273.44万元待退预付款的业务背景、退款原因及期后进展、与公司及董监高的关联关系,并说明预付款是否具备商业实质;(2)自尹建霞处以0元受让河北优利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5.00%的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3)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对上述全部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北京维夫帕萨科技有限公司273.44万元待退预付款的业务背景、退款原因及期后进展、与公司及董监高的关联关系,并说明预付款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2023年9月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图海光电有限公司(甲方,简称:上海图海)与北京维夫帕萨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简称:维夫帕萨)签订SY072WCM09产品的采购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签订后,上海图海按合同约定向维夫帕萨支付了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共计2,734,375.00元。

  上海图海原计划采购该器件生产成显示模组后销售给客户55,用于某型军品的生产。2023年11月,客户55根据其甲方新的监管要求提高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上海图海因不符合新要求而被终止了该显示模组的销售合同。因最终产品的销售合同终止,且维夫帕萨在该合同上尚未发生损失,经友好协商,为保持双方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上海图海与维夫帕萨于2024年1月15日签订了该采购合同的终止协议。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公告之日,维夫帕萨已将收到的预付款2,734,375.00元退回给上海图海。公司向维夫帕萨支付预付款具备商业实质。

  维夫帕萨与公司及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原因详见“问题三、关于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之“(一)按照招股说明书口径,补充披露2022、2023年前五大客户、供应商情况…并核实是否存在即是供应商又是客户的情况”之“2、…并核实是否存在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的情况”之“(2)存在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的情况”。

  (二)自尹建霞处以0元受让河北优利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5.00%的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

  通讯距离是地面无人系统发展的瓶颈之一,采用卫星通讯的方式可以有效增加设备的通讯距离。公司拟向上游技术领域拓展,提前布局公司未来可能应用到的技术领域,积极引入技术研发团队,对相关技术进行专项研发。

  河北优利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优利特”)于2019年成立,成立后至双方达成合作意向期间业务开展较少,债权债务及股权结构清晰,便于快速申请卫星通讯业务的相关资质。截至收购基准日,河北优利特净资产为3.64万元,经过商业谈判,公司入股后,可以给河北优利特提供市场及管理资源的支撑。因此,公司自尹建霞处以0元价格受让河北优利特55.00%的股权具有合理性。

  (三)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账款披露金额为2,128.40万元(未经审计),较期初增加1,533.00万元。公司经核查发现,在编制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时,同一供应商的应付账款、预付账款未做抵销,造成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均多入账1,513.71万元,预付账款正确金额应为614.69万元。

  综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预付账款金额较上期大幅增长,系因公司核算及列报错误所致,公司已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正确的预付账款列报金额为614.69万元、应付账款列报金额为14,338.12万元。2023年末预付账款为595.40万元,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账款不存在同比大幅增加的情况,具备合理性。

  二、保荐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并获取相应核查依据:

  (1)核查上海图海与维夫帕萨签订的采购合同、记账凭证、付款审批单、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访谈管理人员,了解预付款的业务背景、退款原因及期后进展,了解公司及董监高与维夫帕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通过查询网络公开信息,查询公司及董监高与维夫帕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访谈管理人员,了解公司自尹建霞处以0元受让河北优利特55.00%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核查河北优利特的财务报表;

  (4)核查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账款、应付账款明细表,相关合同、记账凭证、付款审批单、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访谈财务总监,了解一季度末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中维夫帕萨273.44万元待退预付款为上海图海与维夫帕萨签署采购协议形成的预付款,由于下游客户与上海图海终止相关产品的销售合同,维夫帕萨已将款项全额退还上海图海,维夫帕萨与公司及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预付款具备商业实质。

  (2)公司自尹建霞处以0元受让河北优利特55.00%的股权为公司拟向上游技术领域拓展,提前布局引入技术研发团队,河北优利特经营业务较少,净资产较低,公司以0元受让股权具备合理性。

  (3)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付账款金额较上期大幅增长,系因公司核算及列报错误所致,公司已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正确的列报金额为614.69万元,不存在同比大幅增加的情况,具备合理性。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与维夫帕萨的合同,了解合同内容,并向相关人员了解该合同的已履行进度,合同解除的原因及业务背景,是否存在纠纷,待退回款项的期后收回情况,并就该合同情况向该公司负责人进行访谈,核实合同状态以及待退回款项的真实性。

  (2)查询维夫帕萨的工商信息,访谈公司业务人员,与该公司的合作目的,该公司的技术水平,公司与其合作的必要性。

  (3)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收购河北优利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目的,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检查公司对该公司的收购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获取公司一季度预付账款明细,检查期末列报预付账款金额的准确性。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维夫帕萨与公司及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维夫帕萨的交易具备商业实质,合同取消系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所致,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将全部预付款项退回。

  (2)公司自尹建霞处以0元受让河北优利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5.00%的股权,系为拓展上游技术领域,提前布局,引入研发团队进行专项研发,投资行为目的具有商业合理性。

  (3)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账款金额较大系因核算不准确所致,公司已更正相关披露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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