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47版)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年报数据调整后,客户集中度不高,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对特定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况;
2、供应商2023年集中度较高主要系肩部产品N5 mini产品系列收入爆发性增长,该系列产品物料采购增加,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对特定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况;
3、近三年公司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变动主要系团购客户变动、地缘冲突及公司产品结构变动,具有合理性;
4、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27亿元,同比减少9.20%,占总资产的比重17.03%。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9,443.90万元,跌价准备期末余额1,092.54万元。请公司:(1)列示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计算过程,结合公司销售费用率较高的情况,说明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说明存货盘点程序及盘点结果,存货盘亏或报废的情况及合理性,包括盘点范围、地点、品种、金额、比例等,重点说明是否存在账实差异及处理结果、对于发出商品的盘点方式及情况、如何保证发出商品盘点的完整性以及如何识别确认发出商品的权属情况,结合年审会计师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说明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回复】
(一)列示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计算过程,结合公司销售费用率较高的情况,说明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计算过程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具体方法如下:
可变现净值=产品预计售价-预计销售费用-预计相关税费=预计售价×(1-预计销售费用率-预计相关税费率);当库存商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期末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库存商品成本-预计可变现净值。
(1)预计销售费用率
2023年存货跌价测算的预计销售费用率为53.94%,为2023年度全年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率列示如下:
单位:元
(2)主要品类预计售价和实际售价比较
单位:元
由上表可知,存货跌价测算时的预计售价和期后实际售价的偏差不大。
(3)预计相关税费率
本期以全年税金及附加占收入比例作为存货跌价测算的预计相关税费率,具体如下:
单位:元
(4)主要物料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测试过程
单位:万元
注:由于公司物料众多,以上仅列示存在减值的主要物料。
综上,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测算的预计售价、预计销售费用率及预计相关税费率较合理。报告期期末,公司对库存商品进行跌价测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准确,计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说明存货盘点程序及盘点结果,存货盘亏或报废的情况及合理性,包括盘点范围、地点、品种、金额、比例等,重点说明是否存在账实差异及处理结果、对于发出商品的盘点方式及情况、如何保证发出商品盘点的完整性以及如何识别确认发出商品的权属情况,结合年审会计师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说明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1、说明存货盘点程序及盘点结果,存货盘亏或报废的情况及合理性,包括盘点范围、地点、品种、金额、比例等,重点说明是否存在账实差异及处理结果
(1)存货确认方式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及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确认方式具体如下:
(2)盘点执行情况
针对盘点,公司制定了详细的盘点计划,于2023年12月12日下发盘点通知,盘点执行情况如下:
(3)盘点结果及差异处理
注:发出商品通过期后对账,委托加工物资通过供应商自盘并回传盖章盘点表确认。
2、对于发出商品的盘点方式及情况、如何保证发出商品盘点的完整性以及如何识别确认发出商品的权属情况
公司发出商品核算的主要内容系已由公司发运,但客户未完成签收的产品,由于发出商品无法直接进行盘点,发出商品主要系电商平台入仓模式及线上直销模式形成,电商平台入仓模式下公司通过期后对账单结转收入成本情况确认相关货物的权属情况;线上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终端客户签收确认相关货物的权属情况。
本期发出商品主要系电商平台入仓模式下客户的发出商品,客户主要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该客户发出商品金额占发出商品期末余额77.05%。公司将发出商品明细与期后平台对账单进行核对确认发出商品,检查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收入成本情况,期末发出商品已全部实现期后结转。
(三)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以抽样方式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期后情况、市场信息等进行比较;对于期后已销售的存货,将估计售价与实际售价进行比较;对于期后尚未销售的存货,独立获取公开市场售价信息,并与估计售价进行比较;
(4)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合理性;
(5)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6)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产量下降、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7)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8)对公司报告期末存货实施监盘:
①了解公司与存货盘点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②监盘前,获取了公司的盘点计划,评价盘点计划的合理性;
③监盘开始前,观察盘点现场,包括存货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盘点标识,对除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以外的存货是否均纳入盘点范围;
④监盘过程中,观察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盘点人员是否能够按照盘点计划完整并有效执行盘点程序,关注是否存在残次、陈旧及破损的存货;
⑤按照计划实施了抽盘:从存货盘点记录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测试存货记录的存在性;从存货实物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以测试存货盘点的完整性;
⑥对于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实施函证程序,确认其存在性及权属情况;对不能回函的第三方物流仓检查期后发出商品结转收入成本的情况;
⑦期末存货监盘和函证金额及比例的核查具体如下: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
(1)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测算的预计售价、预计销售费用率及预计相关税费率选取合理,期末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准确,测算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公司制定了盘点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了盘点工作,盘点结果显示账存和实存不存在重大差异,对于发现的小额差异,公司已查明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对公司存货以现场监盘或者函证的方式进行核查,核查比例为51.07%,已获取了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
五、关于往来款项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3,698.23万元、3,675.43万元,合计占流动资产的12.49%。请公司说明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对象的交易金额、交易背景、期后结转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回复】
(一)预付账款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期后数据为截至2024年5月31日。
预付账款前五名主要系公司预付相关费用款项以及生产所需货款。本期预付账款前五名金额占期末预付款项余额41.14%,较上期增长14.50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与预付账款第一名于2023年3月14日签署了合作协议,通过预付账款第一名渠道为公司实现保底销售额,并约定预付账款第一名向公司提供某综艺节目品牌推广和产品植入服务。公司按协议约定预付50%的费用款,节目播出后支付中期款30%,因公司是该综艺节目独家冠名商,享有节目冠名权,故预付比例较高。
协议约定,公司与预付账款第一名按照实际的销售额完成情况进行结算,结算公式为合同总金额/保底销售额*实际销售额,期后结转金额根据期后实际完成销售额计算结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综艺节目品牌推广和产品植入服务已完成,但预付账款第一名尚未完成承诺的保底销售额。双方就协议延期、退回部分款项以及资源补偿等事项正在积极协商并已经取得一定进展:1、由预付账款第一名向公司退款165万元;2、合同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3、预付账款第一名按照扣除退款后的剩余款项完成对应变更后的销售目标,或折价向公司提供广告资源补偿。双方就补充协议条款正在积极协商,预计2024年7月内完成签署。相关交易符合行业惯例且具备商业实质。
公司与其他预付账款前五名交易情况如下:
1、预付账款第二名:系支付代言人的代言费,费用在受益期间平均摊销;
2、预付账款第三名:系公司通过供应商代投品专费用、代投平台推广费用实现品牌推广,支付供应商的预充值推广需消耗的电商平台推广费;
3、预付账款第四名:系采购生产物料款,供应商采用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
4、预付账款第五名:系预付模具款,公司产品型号众多,部分模具制作周期长,模具制作过程中需要经过多次修模、验模,验证合格后方能验收,验收后结转至固定资产,故尚未验收的模具在预付账款核算。
预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符合行业惯例且具备商业实质。
(二)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期后数据为截至2024年5月31日。
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余额构成主要系押金保证金,形成原因系公司租赁实体店所需交付的押金保证金以及电商店铺所需交付第三方的经营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第一名、其他应收款第四名为商场代收银门店交易对象,交易额为2023年门店销售额及租金水电费用;其他应收款第二名、其他应收款第五名为公司办公楼及工厂的出租方,2023年交易额主要为公司支付的租金水电费;公司与其他应收款第三名2023年交易额为公司支付的推广费。其他应收款往来单位主要为高铁、机场等房屋场地出租方或电商平台等,均为非关联方,相关交易符合行业惯例且具备商业实质。
(三)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并评价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对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2)检查大额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对应的合同单据,了解主要合同的相关条款,获取往来款形成的相关资料;
(3)对大额、重要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函证,确认期末预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余额是否真实、准确;
(4)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通过公开信息平台查询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往来单位的工商信息,以识别往来单位是否为公司关联方;
(5)检查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对象本期交易金额,关注金额是否存在异常;
(6)检查了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情况期末结转金额,关注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合理,相关交易符合行业惯例且具备商业实质,前五名往来单位均不是公司关联方。
六、关于募投项目
年报显示,公司首发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4年12月,截至报告期末的投入进度分别为84.69%、29.37%和29.99%。请公司:(1)列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资资金支出明细、当前进展及实际收益,说明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文件及可研报告中的收益预测一致,相关投入是否导致公司亏损扩大;(2)结合期后建设进度,说明募投项目是否能于2024年底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存在再次延期的风险。
【回复】
(一)列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资资金支出明细、当前进展及实际收益,说明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文件及可研报告中的收益预测一致,相关投入是否导致公司亏损扩大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资资金支出明细、当前进展
截至2023年末,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分年度的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为在全国各地新设机场类、高铁类以及商场类直营门店,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营销网络布局,完善公司营销体系架构,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及整体经营实力,有效增强公司的品牌传播力度和影响力,助力公司打造更具影响力的智能便携按摩器品牌,全面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2020-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门店数量分别为:
单位:家
注:当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门店数量包括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门店并存续至当期或在当期关闭以及当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门店并在当期存续或关闭。
截至2023年末,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支出合计为12,778.96万元,投入进度为84.69%;其中当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门店数量累计为123家,投入进度为49.60%。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际收益,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文件及可研报告中的收益预测一致,相关投入是否导致公司亏损扩大
2023年度,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研报告中,预测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门店数量累计为248家,其中机场店48家、高铁店37家以及商场店163家,上述门店于2023年度预测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贡献的收入为11,438.30万元,相应的成本、费用分别为3,293.17万元和10,182.45万元,项目收益为-2,037.32万元,使得公司亏损扩大且项目收益低于可研报告预测的收益155.91万元,主要系:
(1)可研报告预测截至第三年建设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门店数量为248家,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以及公司未募足相应资金而减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入影响,公司实际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门店数量为123家,低于可研报告预测投入门店数量,相应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际贡献收入以及收益有所减少;
(2)公司自营门店建设在机场、高铁站以及大型的商场等人流量较多的场所,由于受到最近几年宏观经济的影响,国内机场、高铁站以及大型的商场人流量有所减少,公司自营门店经营尚未完全恢复,因而实际贡献收入以及收益有所减少。
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补充风险提示如下: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受公司未募足相应资金而减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入影响,公司实际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门店数量低于可研报告预计投入门店数量,同时公司自营门店建设在机场、高铁站以及大型商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受近几年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国内机场、高铁站以及大型商场人流量有所减少,公司自营门店经营尚未完全恢复,导致2023年度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际贡献收益低于可研报告预测收益。若未来公司自营门店经营持续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而未达预期,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结合期后建设进度,说明募投项目是否能于2024年底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存在再次延期的风险
截至2024年5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支出合计为13,324.87万元,投入进度为88.30%。目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持续投入中,预计将于2024年底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存在再次延期的风险。
截至2024年5月31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支出合计为3,544.90万元,投入进度为40.28%。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投入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公司研发方向的调整,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的进度有所放缓,目前该项目正常持续投入中,2024年底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不具确定性,可能存在再次延期的风险。
截至2024年5月31日,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支出合计为1,432.60万元,投入进度为35.82%。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投入过程中,由于公司主要依靠自有人员进行信息化建设、维护及升级,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为缓慢,目前该项目正常持续投入中,2024年底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不具确定性,可能存在再次延期的风险。
(三)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再次延期的风险;
(2)查阅公司募投项目支出台账,了解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支出情况以及目前的进展情况;
(3)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门店明细及其收入支出情况,并分析其实际收益情况以及相关投入是否导致公司亏损扩大;
(4)查阅前期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分析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支出明细、当前进展以及实际收益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可研报告中的收益预测一致。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支出明细、当前进展与前期信息披露文件一致,实际收益与可研报告中的收益预测存在差异且相关投入导致公司亏损扩大,但具有合理性;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于2024年底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可能存在再次延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