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邢琳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详见2024年7月1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邢琳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如下:
邢琳琳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邢琳琳先生简历
邢琳琳,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赛尔康(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电子事业部总经理。
邢琳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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