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3
转债代码:113060 转债简称:浙22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自本次普通股分红派息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7月17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浙22转债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商证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于2024年6月25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度股东红利,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6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浙22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1、公司拟于2024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有关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和浙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4年7月17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浙22转债转股代码“113060”将停止交易,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浙22转债转股代码“113060”恢复交易,欲享受权益分派的浙22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7月16日(含2024年7月16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901964
联系地址: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邮政编码:310020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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