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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9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158号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晓湖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71,466,340股,占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70.89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1,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70.83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6,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0.065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6,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0.06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6,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0.0658%。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093%;反对6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9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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