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在湖 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扩展新的业务领域,公司拟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共同投资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计划总投资额人民币2亿元,公司投资比例70%,武汉钧恒投资比例30%,投资计划分期执行,首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A公司的设立最终目的是由A公司100%出资在马来西亚投资境外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马来西亚B公司作为公司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后续投资安排,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在本次计划总投资额度内,根据境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同意与武汉钧恒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公司董事严琦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岩先生均为武汉钧恒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武汉钧恒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人共同投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董事严琦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本次担保额度,考虑为公司的正常资金需求,并能够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在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逐步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当期总额度(贷款余额)不超过9亿元整。
现根据对外投资业务的资金需求,调增贷款当期总额度到10亿元整,即“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当期总额度(贷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存货、应收账款、设备、商标等)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提供抵押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布局,拟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调整前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产品销售,花卉种植,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调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产品销售,花卉种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具体变更信息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提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扩展新的业务领域,公司拟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共同投资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计划总投资额人民币2亿元,公司投资比例70%,武汉钧恒投资比例30%,投资计划分期执行,首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A公司的设立最终目的是由A公司100%出资在马来西亚投资境外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马来西亚B公司作为公司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后续投资安排,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在本次计划总投资额度内,根据境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公司董事严琦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岩先生均为武汉钧恒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武汉钧恒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人共同投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议案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议案三: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当期总额度(贷款余额)不超过9亿元整。
现根据对外投资业务的资金需求,调增贷款当期总额度到10亿元整,即“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当期总额度(贷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存货、应收账款、设备、商标等)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提供抵押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布局,拟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调整前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产品销售,花卉种植,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调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产品销售,花卉种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具体变更信息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3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境外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能否取得相关备案或批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境外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与社会商业环境等与国内有所差异,投资事项可能面对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不断完善境外公司管理体系,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运营。
3、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扩展新的业务领域,公司拟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共同投资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计划总投资额人民币2亿元,公司投资比例70%,武汉钧恒投资比例30%,投资计划分期执行,首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A公司的设立最终目的是由A公司100%出资在马来西亚投资境外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马来西亚B公司作为公司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后续投资安排,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在本次计划总投资额度内,根据境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与武汉钧恒就前述事项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
(二)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严琦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岩先生均为武汉钧恒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武汉钧恒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人共同投资。
(三) 审议程序
2024年7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相关事项,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全体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严琦女士回避表决;其他8名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严琦女士、李岩先生将回避表决。
(四) 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日,武汉钧恒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05200621X4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3号电子厂房5楼南面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开盛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8月7日
经营范围:电子设备、光通信产品(专营除外)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化控制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武汉钧恒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 关联方业务简介
武汉钧恒2012年成立,总部位于武汉光谷,专业从事以光模块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是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专精特新企业。公司成立之初主要从事军工领域光通信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具备专业军工资质。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光通信产品深入民用与军工领域,且随着下游云计算、AIGC、5G通讯等市场快速增长,民用光模块已经成为公司盈利来源的主要产品。
公司民用光模块产品覆盖10G至800G速率,以适用短距离的多模产品为主,广泛应用于AI(人工智能)、HPC(高性能计算)、IDC(数据中心)、光纤通信等领域。
(四)其他情况说明
武汉钧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武汉钧恒30%股权。公司董事严琦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岩先生均为武汉钧恒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武汉钧恒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人共同投资。
(六)武汉钧恒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武汉钧恒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下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 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各方
甲方: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7840339L
乙方: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05200621X4
(二)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推进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事宜。
(三) 合作方案
根据甲方、乙方扩展海外业务需要,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计划总投资额人民币2亿元,甲方投资比例70%,乙方投资比例30%,投资计划分期执行,首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A公司的设立最终目的是由A公司100%出资在马来西亚投资境外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马来西亚B公司作为甲乙双方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后续投资安排,根据境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四) 合作模式
1、甲方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整(小写:?14,000万元);首期投入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小写:?3,500万元);
2、乙方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小写:?6,000万元);首期投入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500万元);
3、公司管理等其他事项,甲乙双方根据合作开展情况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五)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根据各方公司章程要求经内部决策通过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对外投资拟投资的标的的基本情况
以上信息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及实际注册结果为准。
以上信息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及实际注册结果为准。
五、 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拟实现各方最大程度的资源整合、共同成长,多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共同合作发展。此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二) 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新设的海外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方面的风险与挑战,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及经营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海外新设公司业务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各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减少了交易 的不确定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结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六、 风险提示
(一)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境外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能否取得相关备案或批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 境外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与社会商业环境等与国内有所差异,投资事项可能面对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不断完善境外公司管理体系,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运营。
(三)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武汉钧恒未发生其他的关联交易。
八、 独立董事全体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相匹配,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九、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5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具体变更信息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4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园林”)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将在提交2024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担保情况明细
注1:以上数据均以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计量基础。
注2:“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柒亿柒仟玖佰伍拾柒万壹仟肆佰贰拾捌圆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0年0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住所:青年路556号(青洲盛汇)房开大厦37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产品销售,花卉种植,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数据:
单位:元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稳定,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被担保人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使用担保额度。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将根据协议签订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本次担保额度,考虑为公司的正常资金需求,并能够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在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逐步实施。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金额为120,22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债务,不涉及相关担保引起的诉讼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现就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4年7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案编码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其中议案2、4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需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
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24年7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三) 登记地点及登记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3715室,信函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30010
电子邮箱:hlzq@cnhlyl.com
传真:027-83641351
(四)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胡诚
联系电话:027-8364135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67”,投票简称:“汇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票数。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0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在湖 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兴国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为扩展新的业务领域。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现金流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对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12日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4年7月11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公司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相匹配,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张志宏、张开华、吴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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