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0
转债代码:113678 转债简称:中贝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中贝转债实施修正条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修正前转股价格:32.88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27.45元/股
● 中贝转债本次转股价格修正实施日期:2024年7月15日
一、中贝转债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6号),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公开发行了51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1,700万元,期限6年,并于2023年1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债券简称“中贝转债”,债券代码“11367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贝转债”初始转股价为32.8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2.88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由32.80元/股调整为32.88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二、本次向下修正“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的依据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中贝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条件。
三、本次向下修正“中贝转债”转股价格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中贝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至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中贝转债股价格事宜。
3、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向下修正“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中贝转债股价格由32.88元/股向下修正为27.45元/股。
四、转股价格修正结果
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27.3657元/股,前1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为27.4405元/股。故本次修正后“中贝转债”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27.4405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中贝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2.88元/股向下修正为27.45元/股。
调整后的“中贝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5日起生效。“中贝转债”将于2024年7月12日停止转股,2024年7月15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9
证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号中贝通信大厦2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六兵先生主持;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弓伟因公务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下修正“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持有“中贝转债”的股东李六兵、李云、姚少军、孟宪海已回避表决议案1,其合计持有的97,649,991股未计入议案1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中贝转债”,出于谨慎性原则回避表决议案1,其合计持有的38,500股未计入议案1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结合目前表决情况,两账户下股东是否回避均不影响表决结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桓铭、刘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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