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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海微”)为支持其全资子公司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海半导体”)、成都极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极海”)、杭州朔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朔天”)、极海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极海微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极海微向和舰芯片制造(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舰芯片”)出具《付款保证函之变更》,为极海微全资子公司成都极海在原《付款保证函》进行以下变更:

  1、有效期内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900.00万元,全额担保,变更为有效期内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850.00万元,全额担保;

  2、原《付款保证函》自签订日即2024年1月1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月11日,有效期内发生的所有交易极海微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和舰芯片均可享有追索权,变更为原《付款保证函》自签订日即2024年1月1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1日,有效期内发生的所有交易极海微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和舰芯片均可享有追索权。

  其他未尽事宜以原《付款保证函》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203.57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5.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0.40%,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00%。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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