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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专项说明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辰药业”)近日收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对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补充,与原专项说明内容相比增加了关于“合并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康辰药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最近三年持续盈利且未发生大幅度波动,我们选取本期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作为基准,按5.00%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622.48万元。本期与上期重要性水平计算选取基准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专项说明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修订版)。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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