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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煤化工领域采购 施工承包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4-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与金额: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同顺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顺源”)、哈密合顺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顺源”)分别签订了金额为20,000.00万元、16,000.00万元的采购、施工承包(PC)合同协议书,合计金额36,000.00万元。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签订及执行,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及下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受相关政策、法规、市场、不可抗力等方面影响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合作工程项目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与同顺源签订了金额为20,000.00万元的《新疆同顺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80万吨/年褐煤热解提质多联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120万吨/年)炭化炉升级改造项目PC承包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同顺源项目”),与合顺源签订了金额为16,000.00万元的《哈密合顺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烘干提质煤及100万吨/年烘干沫煤项目PC承包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合顺源项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和合作方情况

  (一)同顺源项目

  1.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新疆同顺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80万吨/年褐煤热解提质多联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120万吨/年)炭化炉升级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新疆哈密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内

  (3)合作方式:以PC开口合同合作模式承揽上述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PC承包并承担项目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货、自制设备供货工作及环保工程,所有合同装置界区内的建筑施工及安装施工直至中间交接,并配合同顺源完成开车试运行等工作。

  2.合作方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同顺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石小磊

  (5)住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工业区

  (6)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7)经营范围:煤制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炼焦;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

  (8)与公司的关系:同顺源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1)合作金额:合同价(暂估、含税)20,000.00万元,实际合同价以第三方审计确定的工程实际结算价为准。

  (2)主要日期:开工日期为接到同顺源预付款后及开工通知书后的日期为准;中交日期为项目开工后12个月。

  (3)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采购、建筑安装施工等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规范。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4)争议解决:同顺源和公司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顺源项目

  1.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哈密合顺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烘干提质煤及100万吨/年烘干沫煤项目

  (2)工程地点:新疆哈密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内

  (3)合作方式:以PC开口合同合作模式承揽上述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PC承包并承担项目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货、自制设备供货工作及环保工程,所有合同装置界区内的建筑施工及安装施工直至中间交接,并配合顺源完成开车试运行等工作。

  2.合作方情况

  (1)公司名称:哈密合顺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石小磊

  (5)住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工业区

  (6)成立日期:2023年10月9日

  (7)经营范围: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煤制品制造;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8)与公司的关系:合顺源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1)合作金额:合同价(暂估、含税)16,000.00万元,实际合同价以第三方审计确定的工程实际结算价为准。

  (2)主要日期:开工日期为接到合顺源开工通知书中标明的日期且预付款到账的日期;中交日期为项目开工后12个月。

  (3)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采购、建筑安装施工等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规范。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4)争议解决:合顺源与公司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作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与同顺源、合顺源分别签订了PC合同,随着合同的执行,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及下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本合同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 合同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在合同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受相关政策、法规、市场、不可抗力等方面影响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合作工程项目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新疆同顺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80万吨/年褐煤热解提质多联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120万吨/年)炭化炉升级改造项目PC承包合同协议书》。

  2.《哈密合顺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烘干提质煤及100万吨/年烘干沫煤项目PC承包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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