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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顾萃先生因出差不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一致同意,共同推举董事程金元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顾萃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1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小雷先生,蒋成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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