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4-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审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3日、2022年5月28日及2022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以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3年7月15日届满,同时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也已达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7月15日届满,同时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也已达成,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511,024股公司股票已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本次非交易过户”),过户股票数量占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9%。
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7月15日届满,可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653,3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909,265,855股的0.057%。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考核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考核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注:上述“营业收入”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13328_H01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02,315,354,000.00元,较2022年度增长42.04%,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竞争考核的相关规定对个人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在达到上述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前提下,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份额=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份额×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锁比例。
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分配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二)后续安排
1、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参与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已确定,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结合市场情况,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择机对股票权益进行处置。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时间。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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