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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7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安永华明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毅强先生,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7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晶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装备制造业等行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静女士,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居民服务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毅强先生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晶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曾于2023年4月17日收到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该自律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以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的公司总股本339,087,6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2,589,427.20元(含税),转增203,452,570股。鉴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339,087,616股变更为542,540,186股,注册资本由339,087,616元变更为542,540,186元。

  2、可转债转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测转债”于2023年1月30日开始转股,“高测转债”于2024年5月9日转股55股。公司总股本由542,540,186股变更为542,540,241股,注册资本由542,540,186元变更为542,540,241元。

  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上述可归属股票数量合计为4,203,677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4年6月19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42,540,241股变更为546,743,918股,注册资本由542,540,241元变更为546,743,918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顼先生、张秀涛先生、李学于先生、王目亚先生、臧强先生、于文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 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雪先生、王辉先生和王文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李雪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王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学习;王文涛先生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学习。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采取非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宇女士、王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其中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非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1、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顼: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15年9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3年7月至1997年4月,就职于青岛化院科工贸总公司,历任工程师、自控设计部经理;1997年4月至2001年4月,任青岛高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06年10月,任青岛高校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研发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9,240,208股,持股比例为29.1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顼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顼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顼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张秀涛:男,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任力丰机床(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英福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年6月至2013年3月,任北京东林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任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二部经理、切片机产品线经理、销售中心总监(兼切割工具产品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秀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96,762股,持股比例为0.55%,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秀涛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秀涛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李学于: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07年11月,任海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11月至2009年2月,任海尔集团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财务经理;2009年2月至2010年12月,任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10月,任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李学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5,488股,持股比例为0.09%,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学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学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王目亚: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2001年8月至2004年4月,任青岛玛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管;2004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青岛英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2008年11月至2011年6月,任青岛美华大通贸易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总监;2011年7月至2015年4月,任青岛波尼亚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人力行政中心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公共事务中心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王目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3,139股,持股比例为0.20%,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目亚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目亚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臧强: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工业心理学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2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硕士学历;2012年6月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专业,MBA。2002年3月至2010年9月,任湘财证券人力资源总部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6年5月,任国元证券北京投行与资管业务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就职于红线金石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红线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红线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历任监事,现任执行董事;现任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启迪未来投资(青岛)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紫菜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臧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红线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潍坊善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臧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臧强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臧强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于文波: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9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8年3月至2011年6月,就职于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历任分公司总经理、区域总经理、助理总裁、集团副总裁;2011年7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罕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集团总裁、海外项目公司总裁;2014年9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集团副总裁、执行总裁、董事;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青岛泰凯英橡胶科技有限公司管理顾问;2016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管理顾问;2018年6月至今,任崂山区闻博道信息咨询服务部经营者。2017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于文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360股,持股比例为0.0057%。于文波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文波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于文波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雪: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工业会计系,本科学历;1998年1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硕士学历。1987年7月至1995年11月,任山东省临沂财政学校讲师;1995年11月至1997年2月,任烟台大学讲师;1997年2月至今,就职于中国海洋大学,历任副教授,现任教授;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青岛控股国际有限公司(00499. HK)独立非执行董事,瑞诚(中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01640.HK)独立非执行董事,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796.SZ)独立董事,青岛靖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雪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雪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王辉:男,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1994年6月任山东省畜产进出口公司财务科副科长;1994年7月至2009年10月任青岛中土畜华林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9年11月至2010年2月任青岛东软电脑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24年3月任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锦岳私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53.SZ)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辉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王文涛: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成中国区劳动与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联合牵头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青岛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副主任。

  截至目前,王文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文涛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文涛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宇:女,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8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行政专员;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人事专员;2020年9月至今,曾任公司薪酬主管,现任公司薪酬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王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宇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宇女士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王蕾:女,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行政专员;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档案室主管。

  截至目前,王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蕾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蕾女士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7月5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宇女士、王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监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内部监事(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担任的监事)按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职级对应的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年度绩效奖金,不领取监事津贴。其中,基本工资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所履行的职责,参考外部市场数据等确定,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所在岗位的贡献确定。

  公司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监事于文波、王宇、罗梦璐回避表决。

  因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全体监事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事会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31日

  至2024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7月29日上午10:00至11:00

  (二)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应于2024年7月29日下午17:00前送达高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 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辛玉晶

  联系电话:0532-87903188-7013

  电子邮箱:zq@gaoce.cc

  通信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邮政编码:266114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 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7月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顼先生、张秀涛先生、李学于先生、王目亚先生、臧强先生、于文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秀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学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目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臧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6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于文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雪先生、王辉先生、王文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文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担任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职级对应的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年度绩效奖金,不领取董事津贴。其中,基本工资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所履行的职责,参考外部市场数据等确定,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所在岗位的贡献确定。

  公司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非独立董事王目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非独立董事张顼、张秀涛、李学于、王目亚、蒋树明、臧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9.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因独立董事委员赵春旭、李雪回避表决,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委员不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半数,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独立董事权锡鉴、李雪、赵春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以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修订后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7 月31 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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