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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公告编号:临2024-121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时尚”)可转换公司债券“东时转债”交易价格于2024年7月11日、7月12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截至2024年7月15日,“东时转债”价格为160.935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60.935%,转股溢价率1585.66%。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2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2988号文《关于核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东时转债”),期限6年,即自2020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2.00%、第六年为2.30%。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428万张,共计募集资金4.28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11号文同意,本公司4.28亿元可转债于2020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时转债”,债券代码“113575”。

  根据有关规定和《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该次发行的东时转债自2020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14.56元/股。

  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税前)和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股,自2021年6月16日起“东时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的《东方时尚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东时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临2021-05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于2024年7月11日、7月12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可转债公司债券交易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日常运营情况及外部环境一切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运营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运营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或正在磋商洽谈重大合同、不存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公司主业经营未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发布了《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投资”)、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元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华能信托”)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自此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大兴投资与华能信托合计支配东方时尚86,640,000股股票,占东方时尚股份总数的12.02%。本次权益变动系大兴投资与华能信托结成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的《东方时尚关于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106)。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鉴于目前公司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尚未有立案调查结果,公司目前不符合控制权变更相关条件。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问询,以及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鉴于公司实控人徐雄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批准逮捕,未能对公司函询事项进行确认。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敏感信息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可转债溢价较高的风险

  “东时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截至2024年7月15日,“东时转债”价格160.935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60.935%。同时,“东时转债”按照当前转股价格转换后的价值为9.5473元,可转债价格相对于转股价值溢价1585.66%,转股溢价率较高。当前“东时转债”存在较大的估值风险。

  (二)公司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19),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72万元至-6,9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82万元至-6,94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

  (三)其他风险

  1、因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于2024年6月15日就《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回复,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3)。

  2、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雄先生家属的通知,徐雄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公司已针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9)。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五、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三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公告编号:临2024-120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11日、7月12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11日、7月12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日常运营情况及外部环境一切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运营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运营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或正在磋商洽谈重大合同、不存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公司主业经营未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发布了《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大兴投资、华能信托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自此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大兴投资与华能信托合计支配东方时尚86,640,000股股票,占东方时尚股份总数的12.02%。本次权益变动系大兴投资与华能信托结成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106)。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鉴于目前公司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尚未有立案调查结果,公司目前不符合控制权变更相关条件。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问询,以及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鉴于公司实控人徐雄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批准逮捕,未能对公司函询事项进行确认。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11日、7月12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72万元至-6,9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82万元至-6,940万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19)。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因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于2024年6月15日就《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回复,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3)。

  2、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雄先生家属的通知,徐雄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公司已针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9)。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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