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网站: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4年7月17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招商证券代理销售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份额(A类基金代码:002274,C类基金代码:002275,以下简称“本基金”),及开通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范围
自2024年7月1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投业务时,申购费率及定投费率不设折扣限制,若折扣前的原费率为固定费用,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以招商证券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基金产品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及定投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招商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招商证券的有关公告。
3、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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