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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8号海神诺富特大酒店5楼麦哲伦1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宁敏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国强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何凌、乔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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