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郭站红先生、吴天云先生、楼芝兰女士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8月2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8月2日,相关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志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饲料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饲料采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卫彩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决策合法合规,有利于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卫彩霞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有利于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卫彩霞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饲料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增加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饲料采购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拟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饲料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饲料采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分别于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2日、2023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均为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8月2日。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说明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婉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其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朱婉珍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婉珍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86,000股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朱婉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王志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王志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王志龙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lysn600@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王志龙先生简历
王志龙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凯桥管理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副总裁、北京核芯达科技有限公司IR总监、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志龙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志龙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志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饲料采购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66,525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等文件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增加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服农业”)向供应商采购饲料提供总额不超过75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供应商签署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等文件,具体担保可以分多次提供,每笔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约定为准。在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被担保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无需另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授权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若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上述议案后,对于上述预计范围内的担保,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饲料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DNWK1D3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源泉
成立时间:2024年6月14日
经营期限:2024年6月14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华统集团A幢9楼(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农业管理;牲畜销售(不含犬类);畜禽收购;畜禽委托饲养管理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水果种植;新鲜水果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种畜禽经营;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华服农业设立于2024年6月14日,尚无财务报表数据。
4、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饲料需要履行的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750万元。
以上拟担保额度是公司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测算得出的结果,实际担保金额以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采购业务为依据,具体担保次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等文件约定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担保事项,有利于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鉴于公司对本次被担保对象拥有绝对控制权,在经营中能够及时识别及控制本次担保风险,故公司未要求本次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增加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饲料采购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拟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饲料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批准前,公司有效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346,725万元,无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66,52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28.57%、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29.92%,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4,775万元。
本次公司2024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总额不超过750万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金额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36%。
若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则公司审批担保金额累计为347,47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67.62%、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39.01%。除此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上午9:15至2024年8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议案名称及编码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2、特别提示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提案1-2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同时,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4年7月31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华统股份证券部。邮编:3220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抵达以下公司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龙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lysn600@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2200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0
2、投票简称“华统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附件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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