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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023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源股份”)94.9777%股份。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301号),欣源股份2023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薛永、三顺投资、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签订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薛永、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利润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薛永、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关于股份退回之专项协议》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格对业绩承诺方持有的公司42,741,705股股份进行回购并全部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40,846,164股,以此计算,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498,104,459股,公司总注册资本将变更为498,104,459元,股份具体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变动情况表为准。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4年7月18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

  1.通讯地址及现场接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自2024年7月18日起45天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534-2148011

  5.电子邮箱:sunstone@sun-stone.com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相关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0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四号——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袁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全部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丰鹂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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