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晟文化
股票代码:6008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陈亮
住所:福建省福清市玉屏石井村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玉屏石井村
权益变动方式: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所拥有权益达到或者超过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2,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5%。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2024年7月16日,陈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大晟文化2,02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6%。本次减持后,陈亮持有大晟文化27,97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998%。其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大宗交易:2024年7月12日,减持330,000股,减持价格:3.81元/股;
2.大宗交易:2024年7月16日,减持1,696,800股,减持价格:3.33元/股。
二、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陈亮持有大晟文化27,973,200股,持股比例为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大晟文化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以备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减持告知函》;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亮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17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亮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17 日
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证券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4-025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晟文化”)持股5%以上股东陈亮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7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亮先生函告,获悉其分别于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了2,026,800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6%。陈亮先生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实施情况
上述减持后,陈亮先生持股数量为27,973,200股,持股比例为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亮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亮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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