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4-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7月15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4年7月18日在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丁敏、董事韦斌、董事徐培富、独立董事何彬、独立董事胡仁昱通过腾讯线上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邵松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邵松长董事长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方国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本次调整董事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讨论,认为被提名人方国富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以及重大失信不良记录等可能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同意提名方国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邵松长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邵松长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推动公司治理优化、规范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44)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国富先生:1972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哲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松阳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温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丽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无其他兼职情况。
方国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以及重大失信不良记录等可能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2024-044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5日
至2024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7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2)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用传真或者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时间
2024年7月31日、8月1日-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 2:00—5:00)。
3. 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香溢融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钱菁、刘茜
联系电话:0574-87315310
传真:0574-87294676
邮编:315016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4-042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房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资产租出合同
● 承租方:捞王(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捞王公司)
● 租赁金额及租期:租期10年(其中含6个月装修免租期),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期间,每年租金150万元,2029年8月1日至2034年7月31日期间,每年租金157.50万元。
● 本次租赁事项,对公司经营有正向影响;但因租赁期限较长,亦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租赁合同签订情况
鉴于公司与捞王公司前期良好的合作基础,2024年7月16日,公司与捞王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名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1-9号一至二层房产出租给其经营使用,租期10年,自2024年8月1日到2034年7月31日,其中包含6个月装修免租期。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期间,每年租金150万元,2029年8月1日至2034年7月31日期间,每年租金157.50万元。
该合同签署在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以内,无需提交董事会,仅达到披露标准。
二、 租赁标的和承租方情况
(一)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出租房产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1-9号一至二层,建筑面积483.38平方米,钢混结构,为商业用房,一直对外出租使用。
(二) 租金定价依据
公司委托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本次出租所涉及的商业地产的租金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6日所表现的租金市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38.94万元/年,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以此评估值为依据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租金。
(三) 承租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捞王(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415190971
法定代表人:李裕成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营业期限:2015-09-24至2045-09-23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5122-6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餐饮管理,厨具卫具、日用品、文具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的除外),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食品经营。
控股股东为捞王餐饮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三、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捞王(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一) 租赁房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1-9号一至二层,建筑面积483.38平方米,钢混结构,商业用房。
(二) 租期:租期10年,租期自2024年8月1日到2034年7月31日止,其中2029年5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3个月),2034年5月1日至2034年7月31日(3个月)共6个月为装修免租期,此期间无需承担租金,但应当承担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等一切费用。
承租方实际租赁时间少于约定租期的,出租方有权取消装修免租期优惠。
(三) 租金: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期间,每年租金150万元,2029年8月1日至2034年7月31日期间,每年租金157.50万元。
采用“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每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首期租金37.50万元,每期租金于本周期开始前10日内付清。
在租赁期内,与租赁房屋相关的水电费、治安费、工商管理费、门前三包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按规定承担。
(四) 合同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达30日的;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违法经营、无证经营或被行政部门依法处罚的;违反消防、治安、环保等有关规定的以及违反合同的其他约定的。
(五) 合同生效: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事项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对当年度及未来会计年度业绩的影响不大;本次租赁期限较长,亦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约的风险。对于出租资产,公司将积极履行房屋所有权人的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公司资产安全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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