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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益投资”)持有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5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0%,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海益投资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3,300,000股,本次质押解除后,海益投资累计质押股票37,1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数的71.35%,占公司总股本的4.64%。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8日,公司收到海益投资通知,获悉其将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300,000股公司股票已办理完成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单位:股

  

  经海益投资确认,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存在后续质押的计划,海益投资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益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单位:股

  

  注:上述股东无一致行动人。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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