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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核心技术人员胡思宁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胡思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将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

  ● 胡思宁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协议书》等相关协议文件,其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 胡思宁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参与研发项目的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核心技术人员胡思宁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胡思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胡思宁先生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胡思宁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09年6月,任南航金城学院教师;2009年7月至2012年11月,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学习;2012年12月加入本公司从事研发工作,任公司结构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思宁先生通过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此外,胡思宁先生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离职后将不满足归属条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对胡思宁先生已获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万股予以作废失效。

  离职后,胡思宁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胡思宁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参与研发项目的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研发项目的进程产生不利影响。胡思宁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胡思宁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协议书》等相关协议文件,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胡思宁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关于保密、竞业限制等相关约定的情形。胡思宁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劳动争议或纠纷。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基础,通过持续地创新研发和技术积累,建立起一整套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并始终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目前,公司拥有高层次、结构完整的独立研发团队,研发管理体系分工明确、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团队运作有效。截至2023年末,公司技术研发人员为78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0.6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有序地推进状态,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目前,胡思宁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均正常推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保持稳定,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研发人员充足,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的研发项目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大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丰富公司研发人才储备,持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胡思宁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与公司在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对公司的研发项目推进、生产经营、核心竞争力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胡思宁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应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三)目前公司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文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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