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2,22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2,253,841,668股)的34.71%。杉杉集团近期累计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为146,977,28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79%,占公司总股本的6.52%。
● 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的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72,212,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杉杉控股近期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数为72,212,18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0%;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9,154,27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68%,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8,227,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0%。前述司法冻结/标记、轮候冻结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数为219,189,46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26%,占公司总股本的9.73%;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9,154,27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80%,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控股股东杉杉控股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发生被司法冻结/标记、轮候冻结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标记、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被司法标记的相关说明:
1、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100,290,000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16,046,400股;
2、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44,027,424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6,986,909股;
3、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50,036,163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6,397,232股;
4、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200,566,666.67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30,350,568股;
5、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21,000,000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51,396,712股,该案件冻结数量与涉案金额差异较大,目前正与相关方核实中;
6、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450,280,473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65,230,000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前述股份被冻结/标记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注:“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后,杉杉控股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持股数量为9,154,27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68%,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三、其他说明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正与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以降低冻结比例,后续如有相关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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