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2019年9月6日,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沧海”)与葛兰素史克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SK”)签署了《关于新一代宫颈癌疫苗的开发和商业化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基于万泰沧海的大肠杆菌原核表达疫苗抗原技术和GSK的佐剂技术合作开发新一代宫颈癌疫苗(以下简称“HPV9-AS04候选疫苗”)。HPV9-AS04候选疫苗的抗原由万泰沧海负责在国内生产,GSK则负责在海外进行疫苗佐剂及成品疫苗的开发及生产。双方按《合作协议》约定的区域进行商业化开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与GSK合作协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不再继续《合作协议》项下的HPV9-AS04候选疫苗的开发和商业化合作,并于2024年7月20日签订《合作协议》终止函。
二、后续工作安排
双方将真诚合作在100日内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妥善处理《合作协议》终止涉及的有关事宜,包括:
1、双方终止任何未履行的承诺,并停止开展与疫苗相关的任何活动(鉴于目前HPV9-AS04候选疫苗的II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针对协议终止前GSK启动的涉及疫苗的临床试验、药物警戒以及质量方面工作,万泰沧海仍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2、销毁或返还由另一方提供的与合作协议有关的物料和保密信息,落实合作协议项下关于保密和共有知识产权的持续性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合作协议》终止后万泰沧海将不再会收到《合作协议》项下约定的其他里程碑款及销售提成。《合作协议》终止的后续工作不会产生重大费用支出,亦不会产生重大资产减值。GSK已向万泰沧海支付的两笔里程碑款合计2,200万欧元(其中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支付首期里程碑款1,100万欧元;GSK就供应的在中试抗原生产设施生产的最后一批临床抗原材料完成放行后支付第二笔里程碑款1,100万欧元,该等临床抗原材料以供GSK生产临床概念测试所需的疫苗)也不会因为《合作协议》终止而退还,《合作协议》终止不会影响万泰沧海的已确认收入,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鉴于HPV9-AS04候选疫苗的开发不再继续,《合作协议》终止后万泰沧海将不再具有HPV9-AS04候选疫苗在中国和部分其他国家/地区的独家代理权。
3、万泰沧海与厦门大学合作研发的九价 HPV 疫苗同《合作协议》中的HPV9-AS04候选疫苗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疫苗产品。《合作协议》终止后万泰沧海将不再受限于《合作协议》的限制,万泰沧海与厦门大学合作研发的九价 HPV 疫苗能够获得全球范围内的完整商业化权利。
4、目前万泰沧海与厦门大学合作研发的九价 HPV 疫苗的临床申报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不会受到《合作协议》终止的影响。
5、《合作协议》终止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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