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3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及其支付能力、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上期变动,主要系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合计金额较上期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应收票据余额增加,主要系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不存在重大异常。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应收款项及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了解管理层信用审批及与计提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并进行运行有效性测试;
(2)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进行评估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包括考虑客户过往信用、风险承受能力等;
(3) 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评估的依据;对重要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
(4) 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我们复核了管理层依据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情况及合理性;
(5) 了解公司有无因性质特殊导致坏账风险较高的应收账款,如有无多次催收仍未回款或客户经营情况恶化或者长期无法联系的客户,检查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 取得公司“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其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检查库存票据,核对票据的种类、号数、签收的日期、到期日等信息是否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记录相符;检查背书或贴现的票据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
(7) 检查107产品《委托研制合同》《审价协商纪要》等文件,并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107产品的审价进展及程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关于107产品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的决议文件;
(8) 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结构、信用政策变化情况,以及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长的原因、应收票据余额变动原因,了解主要客户支付能力、履约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 公司对单位A、单位B应收账款的形成系因107产品的审价延迟这一特殊事项导致,截至2023年末,107产品的审价工作正在推进中,单位A和单位B作为军方采购单位的付款能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按15%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审慎;
(2) 公司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军方采购单位或军工企业,信用资质较高,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相对较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长,主要系受审价周期较长影响,符合军品行业及公司自身业务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不存在放松信用政策以促进收入实现的情况;
(4)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上期变动,主要系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公司主要客户及其支付能力、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107产品《委托研制合同》《审价协商纪要》等文件,了解107产品的收入确认和款项结算情况,分析其特殊性;
(2)取得公司相关说明,了解107产品的审价进展及程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关于107产品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的决议文件;
(3)检索上市军工企业针对军方等特殊性质的客户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公司进行比较;
(4)查阅审计报告并获取公司提供的应收账款,分析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主要客户情况;
(5)查阅审计报告并取得公司提供的应收票据明细表,分析应收票据前五大客户情况;
(6)取得公司相关说明,了解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结构、信用政策变化情况,以及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长的原因、应收票据余额变动原因,了解主要客户支付能力、履约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对单位A、单位B应收账款的形成系因107产品的审价延迟这一特殊事项导致的,且2022年度公司针对单位A、单位B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调整时,已充分考虑上述客户历史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截至2023年末,107产品的审价工作正在推进中,单位A和单位B作为军方采购单位的付款能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仍按15%计提坏账准备、未提高计提比例具有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审慎;
(2)公司对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客户信用资质整体较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相对较低;
(3)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长,主要系受107产品审价延迟的影响不存在重大异常,公司不存在放松信用政策以促进收入实现的情况;
(4)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上期变动,主要系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公司主要客户及其支付能力、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关于合同负债
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73亿元,同比减少2.21%;期末合同负债5,816.38万元,同比增加585.60%,主要系预收军品款增加。请公司:(1)补充披露合同负债前五名客户的交易金额、交易内容、形成原因及关联关系;(2)结合公司在手订单、客户支付模式变动情况等,说明合同负债增幅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相匹配,并说明截至目前相关合同期后结转收入情况。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补充披露合同负债前五名客户的交易金额、交易内容、形成原因及关联关系
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前五名客户的交易金额、交易内容、形成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均来源于产品销售合同预收款,其中主要为向单位A销售239产品、向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销售112A产品的合同预收款,合计占2023年末合同负债总额的比例为91.58%。
(二)结合公司在手订单、客户支付模式变动情况等,说明合同负债增幅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相匹配,并说明截至目前相关合同期后结转收入情况
1、结合公司在手订单、客户支付模式变动情况等,说明合同负债增幅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相匹配
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对单位A、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预收款。2023年末,公司对单位A的在手订单(含税)为13,951.28万元,对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在手订单为2,192.00万元,前述在手订单对应合同的支付模式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增加,主要系2023年12月公司与单位A新签订较大金额239产品销售合同,相关合同预收款于期末形成合同负债。剔除单位A的影响,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为877.87万元,较上年末的848.37万元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增幅较大符合经营及业务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
2、说明截至目前相关合同期后结转收入情况
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前五名客户相关合同期后结转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期后结转情况统计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2023年末合同负债前五名客户中,除对单位A、天津恒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同履约义务尚未完成外,其余合同负债均已结转确认收入,与单位A、天津恒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合同预计将于2024年底前完成合同产品交付并确认收入结转。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合同负债明细表,将本期和上期合同负债进行比较,对合同负债的本期增加、减少以及期末余额情况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2) 检查大额合同负债有关的销货合同和收款凭证,确认合同负债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相匹配;检查已实现销售的商品是否及时转销合同负债,以确定合同负债期末余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对合同负债余额实施函证程序,确认往来余额是否准确;
(4) 获取期后收入确认相关单据,检查期后结转情况。
2、核查意见
公司合同负债前五名客户均为正常交易客户,合同负债形成为按照合同约定预收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增幅较大具有合理性,与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相匹配,期后结转情况正常。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审计报告以及公司提供的合同负债前五名客户明细;
(2)取得相关合同,结合合同条款及产品交付进度分析合同负债确认的准确性;
(3)查验相关合同的收入确认单据,核查期后结转情况。
2、核查意见
(1)公司与合同负债前五名客户之间均为普通购销交易形成的合同预售款,公司与合同负债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增幅较大主要系预收单位A和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军品合同预售款,与在手订单、客户支付模式向相匹配,与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相匹配,期后结转情况正常,具有合理性。
5、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2.74亿元,同比减少8.41%;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520.93万元,同比减少61.32%,其中库存商品跌价准备下滑79.25%,主要系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本期实现销售。请公司:(1)按照不同产品,列示期末存货的订单覆盖率、库龄分布、账面成本、可变现净值及跌价准备余额等,说明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和依据;(2)说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又于本期实现销售的库存商品在前期计提跌价准备的依据与合理性,以及本期实现销售对应的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对手方及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3)结合订单覆盖率和期后销售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按照不同产品,列示期末存货的订单覆盖率、库龄分布、账面成本、可变现净值及跌价准备余额等,说明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和依据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按照不同产品划分,2023年末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库存商品的构成情况如下:
1、原材料
2023年末,公司存货中不同产品原材料的库龄分布、账面成本、可变现净值及跌价准备余额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可变现净值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汇总列示。
对于已有订单覆盖的原材料,公司在考虑商品质量、库龄的基础上,以对应产品的合同价作为预计售价并测算可变现净值,主要为个体防护装备产品对应的织物、配套件等原材料,以及部分集体防护装备产品对应的配套件;对于无订单覆盖的原材料,公司在考虑商品质量、库龄的基础上,参考近期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价格估计预计售价并据此测算可变现净值,主要为药用丁基胶塞产品对应的卤化丁基橡胶、高阻隔性膜材料、高岭土;多层共挤膜对应的共聚聚酯和塑料粒子;医用口罩对应的无纺布等化工原料。
2、库存商品
2023年末,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的订单覆盖率、库龄分布、账面成本、可变现净值及跌价准备余额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药用丁基胶塞、多层共挤膜、医用口罩等产品的销售具有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均为短期订单,为满足客户需求,平滑生产计划,公司会进行一定量的备货,未列示订单覆盖率。可变现净值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汇总列示。
对于已有订单覆盖的库存商品,公司以对应产品的合同价作为预计售价确定可变现净值;对于无订单覆盖的库存商品,公司在考虑商品质量、库龄的基础上,参考近期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价格估计预计售价并据此测算可变现净值。
(二)说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又于本期实现销售的库存商品在前期计提跌价准备的依据与合理性,以及本期实现销售对应的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对手方及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公司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又于本期实现销售的库存商品在前期计提跌价准备的依据与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转销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但又于本期实现销售,进而转销的跌价准备金额为2,769.95万元;其中RFP-1000型人防过滤器转销金额2,410.83万元,占比87.04%,公司于2022年末计提RFP-1000型人防过滤器跌价准备2,410.83万元,2023年度实现销售后转销。
2023年度,公司医用口罩销售金额高于年初可变现净值估计金额,主要系医用口罩为快产快销类产品,公司2022年末在手订单较少,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2022年四季度口罩平均销售单价测算可变现净值。2022年末,我国公共医疗事件管控政策变动,2023年上半年口罩价格出现小幅增长,导致销售金额高于可变现净值。其他库存商品销售金额与年初可变现净值估计金额差异较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以上会计处理具有合理性。
2、本期实现销售对应的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对手方及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前5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本期实现销售收入4,616.07万元,其中集体防护装备3,780.32万元,前5大客户销售额为3,427.22万元,占比约90.66%;医疗器械产品835.75万元,前5大客户销售额为385.63万元,占比约46.14%。集体防护装备交易对手主要有宁夏全瑞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唐山恒大人防设备有限公司等;医疗器械产品单笔订单金额较小,客户较为分散。集体防护装备交易对手及医疗器械产品交易对手前5大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
(三)结合订单覆盖率和期后销售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1、公司个体防护装备主要为军品,订单覆盖率高,产品销售价格及主要部件的采购价格由军方审价确定。2024年1-5月,公司个体防护装备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014.76万元,毛利率为43.56%,期后销售情况良好。除个别积压呆滞存货公司已全额计提跌价外,其余产品存货跌价风险较小。
2、公司集体防护装备主要为人防工程滤器及部分军品。军品订单覆盖率高,产品销售价格及主要部件的采购价格由军方审价确定,存货跌价风险较小。
人防工程滤器受市场环境影响,近年市场价格持续处于较低水平,导致该产品毛利为负。2023年末,公司参考在手订单价、2023年平均售价,对RFP-1000型人防滤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9.74万元。2024年1-5月,公司RFP-1000型人防滤器平均销售单价与计提跌价时的预估售价差异较小,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有合理性及充分性。
除RFP-1000型人防滤器外,公司账面有少量RFP-500型人防滤器,该产品属于积压呆滞存货,公司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3、公司医药包装产品广泛用于注射剂、疫苗、生物制剂、抗生素、大输液、口服液、采血、抗肿瘤等领域,整体市场规模随着下游医药产业的稳定增长而持续发展,整体市场容量较大。2024年1-5月,公司医药包装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7,061.85万元、毛利率18.71%,期后销售情况良好。除部分共挤膜因状态不佳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外,公司其他医药包装产品存货跌价风险较小。
4、公司医疗器械产品主要包括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产品。2023年度医疗器械订单量的减少导致生产任务不饱满,单位产品分摊固定成本的金额增加明显,进而影响毛利。公司以市场同类产品售价作为预估售价计算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3.23万元。医疗器械产品期后销售订单较少,公司计提存货跌价符合实际销售情况,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产品订单覆盖率及期后销售情况良好,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具有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检查公司不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原则,结合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复核其可变现净值计算的正确性,检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2) 结合盘点程序等,关注是否存在产品退换货、质量纠纷、存货损毁及积压的情形,检查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 获取存货各项目库龄明细表,对于长库龄的存货,分析是否与公司业务特点相符,结合行业特点、市场价格走势、未来变现方式(使用/出售)等分析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 取得年度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核销资料,检查相关业务原因并评估合理性;
(5) 获取2024年度1-5月销售明细,结合订单覆盖率和期后销售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具有合理性;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于本期实现销售的库存商品,在前期计提跌价准备充分、合理,本期实现销售具有合理性,未发现主要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取得并查阅公司期末存货明细表,分析存货的库龄、在手订单覆盖率,复核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依据和过程,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 了解公司存货跌价转销的情况,获取报告期内存货跌价转销的明细清单,检查转销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 取得公司相关说明,了解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又于本期实现销售的库存商品的交易背景,通过网络检索核查主要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 取得并查阅主要产品2024年1-5月销售情况明细表,核查期后销售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具有合理性;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又于本期实现销售的库存商品在前期计提跌价准备充分、合理,本期实现销售具有合理性,主要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关于募投项目
年报显示,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和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慧企业)建设项目投入进度分别为4.97%、0.38%和16.93%,投入进度较低。请公司:(1)结合募投项目投入计划和截至目前实施进展,说明项目能否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况,是否存在延期或变更的风险;(2)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均服务于239产品,结合239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金额及截至目前在手订单金额,说明前述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可行性及预计收益是否已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是,请提示风险并补充披露。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结合募投项目投入计划和截至目前实施进展,说明项目能否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况,是否存在延期或变更的风险
1、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基地项目”)
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投资7.72亿元,新建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增加个防产能18万套、集防产能约1万台套,项目实施周期计划为3.5年,预计2025年末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3年末,公司生产基地项目已完成一期子项目239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厂房主体工程,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34.88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4.97%。
由于生产基地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新增产能数量多,且新增产能主要为军品。2022年度至今,军方特种防护装备订单有所延迟,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根据军方需求及新型号装备定型进度情况进行规划和实施,因而导致生产基地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延迟,能否如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或变更的风险”。
针对目前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实际产能发挥和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司正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计划进行重新评估及论证,待论证成熟后将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如生产基地项目存在延期及变更的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平台项目”)
研发平台项目计划投资3.53亿元,拟建设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以满足公司特种防护装备核心材料研发和小试、中试需求,项目实施周期计划为3.5年,预计2025年末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3年末,公司研发平台项目已完成整体设计方案的编制,并同步开展中试线、实验室、检测室等项目的设备调研,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4.19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0.38%。
因本阶段主要工作为方案设计及设备调研,无土建及设备购置支出,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公司正在根据国家政策导向、战略部署,积极推动项目建设,但能否如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或变更的风险”。
针对研发平台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计划等公司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重新评估及论证,待论证成熟后将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如研发平台项目存在延期及变更的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
信息化项目计划投资0.99亿元,项目实施周期计划为4年,预计2025年末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完成电子采购平台、销售管理平台、安全环保监管数字化平台和商密网数字化基础设施采购,以及丁基胶塞数字化车间顶层规划设计和需求调研,正在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和ERP系统等建设内容的需求调研工作,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79.25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16.93%。
因前期项目顶层设计周期较长,目前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延迟。后续公司将加快需求调研、方案设计和采购实施工作进度,但能否如期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或变更的风险”。后续如果实施计划有所调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均服务于239产品,结合239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金额及截至目前在手订单金额,说明前述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可行性及预计收益是否已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是,请提示风险并补充披露
1、生产基地项目及研发平台项目与239产品的关系
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新建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增加个防产能18万套、集防产能约1万台套。“239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系生产基地项目的一期子项目,截至2023年末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34.88万元,完成厂房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产线建设。其余产能建设将根据军方需求、新型号装备定型进度情况以及产业实际发展需求推进。
研发平台项目拟建设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以满足公司特种防护装备核心材料研发和小试、中试需求,因此,研发平台项目系服务于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建设,非系单独服务于239产品。
2、239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金额及截至目前在手订单金额,说明前述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可行性及预计收益是否已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39产品于2023年下半年获得列装定型批复,在2023年批复当年未实现收入。2023年末,公司与军方签订首批订购合同,合同金额13,951.28万元(含税),预计在2024年度交付。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239产品在手订单13,951.28万元(含税)。
239产品属于我军现役装备,于2023年下半年才获得列装定型批复,目前第一批订单仍在生产交付过程中,随着未来几年逐步列装部队,预计销售收入将在未来几年内稳定持续,因此,239产品涉及的市场环境、可行性及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分析计划投入与实际投入的差异情况;
(2)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募投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及进度滞后的原因;
(3)实地查看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
(4)查阅239产品的销售订单,查阅相关产业政策,分析239产品涉及的市场环境、可行性及预期收益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较慢,募投项目存在延期或变更的风险,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进行风险提示;
(2) “239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系生产基地项目的一期子项目。239产品属于我军现役装备,于2023年下半年才完成定型,目前第一批订单仍在生产交付过程中,随着未来几年逐步列装部队,预计销售收入将在未来几年内稳定持续,因此,239产品涉及的市场环境、可行性及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7、关于政府补助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非经营活动相关政府补助5,414.33万元,若剔除该影响,当期净利润由792.51万元下降为-4,621.82万元。请公司结合本年度主要政府补助的金额、拨付单位、时间、收款情况、发放原因、使用条件等情况,说明相关补助的发放及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或协议约定,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说明上述补助款是否符合政府补助的特征、具体分类及确认依据。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请公司结合本年度主要政府补助的金额、拨付单位、时间、收款情况、发放原因、使用条件等情况,说明相关补助的发放及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或协议约定
2023年度,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5,414.33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上(含)的主要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上表中相关政府补助的发放及使用均符合政策规定或协议约定。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说明上述补助款是否符合政府补助的特征、具体分类及确认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公司2023年度收到的上述补助款均符合政府补助的特征。
公司按照政府补助相关文件进行分类,将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并按照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公司上述补助款符合政府补助的特征,根据政府补助相关文件进行分类,政府补助分类方法及确认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政府补助明细表,对年度内增加的政府补助,逐项检查其补贴依据或拨款文件等证明资料,区分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还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检查其金额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 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检查递延收益的摊销政策是否合理,摊销期限是否恰当,摊销金额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与相关的科目核对是否相符;
(3) 检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是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是否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损益;如果是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是否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补助的发放及使用符合政策规定或协议约定,补助款符合政府补助的特征,分类及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其他收益—政府补助明细表,与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进行交叉核对;
(2)获取相关政府补助文件,核查公司是否满足政府补助相关条件;
(3)查验政府补助相关入账凭证及银行单据,核查政府补助确认的准确性。
2、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相关补助的发放及使用符合政策规定或协议约定,补助款符合政府补助的特征,分类及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8、关于资金存放及管理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4.09亿元,占总资产的47.68%。其中,受限货币资金6.83亿元,同比增长14,104.61%,主要系未到期的理财本金及利息,当期利息收入2,893.93万元,同比减少36.15%。此外,公司本期末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1.13亿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请公司:(1)列示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存放地点、用途、利率、金额、期限等,说明受限货币资金的受限情况及原因,核实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限制性安排;(2)结合公司理财情况以及在财务公司的存取款发生额、存款期限和性质、存款或理财利率等,说明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水平的匹配性;(3)列示年审会计师针对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实施的审计程序,说明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列示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存放地点、用途、利率、金额、期限等,说明受限货币资金的受限情况及原因,核实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限制性安排
1、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受限货币资金的受限情况及原因,核实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限制性安排
2023年末,公司受限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受限资金68,304.64万元,均为未到期的理财,包括六个月定期存款和一年定期存款。除此之外公司期末不存在其他受限资金,不存在其他限制性安排。
(二)结合公司理财情况以及在财务公司的存取款发生额、存款期限和性质、存款或理财利率等,说明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水平的匹配性
1、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水平的匹配性
公司货币类资产分布于三个科目: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债权投资。货币资金包括活期存款、大额存单及各类定期存款等;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债权投资为三年期定期存款。
2023年,公司货币类资产及对应的利息收入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货币资金月平均余额;
注2:利息收入合计=货币资金的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
注3:货币资金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平均余额为月平均余额。
2023年度,公司利息收入占货币资金平均余额的比例为1.91%,由于公司的货币资金包含六个月定期存款、一年期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因此1.91%的收益率水平具有合理性,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相匹配。
公司货币类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结构性存款、三年期定期存款)的平均收益率为2.23%,利息收入与货币类资产余额相匹配。
2、公司理财情况
2023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包含大额存单、六个月定期、一年定期、三年定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收益率范围整体在1%-4%之间,大额存单及六个月、一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约在2%左右,三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率为3.1625%,符合市场惯例,与公司货币类资产整体收益率相匹配。
3、财务公司的存取款发生额、存款期限和性质、存款或理财利率等情况
2023年度,公司于财务公司的存取款发生额、存款期限和性质、存款或理财利率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在财务公司2023年度日均存款余额为81,484.75万元,2023年利息金额为1,401.48万元,平均收益率为1.72%,与公司货币类资产整体收益率相匹配。
(三)列示年审会计师针对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实施的审计程序,说明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针对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年审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程序:
1、了解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关注不相容岗位的分离,重点关注收款、付款审批权限设置,以及财务预算、现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评价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执行。
2、在公司人员陪同下,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凭开户密码亲自到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查询、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与账面情况进行核对,复核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检查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对存在差异的,分析差异原因。
4、项目组成员同公司相关人员前往重要账户所在银行打印对账单并全程关注打印过程。对无法亲自获取的非重要银行账户对账单,实施监控下载网银对账单,并将下载的电子对账单与已经获取的对账单进行核对等替代程序。
5、检查资产负债表日所有银行账户的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和计算是否正确,调节后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一致;检查调节事项的性质和范围是否合理;关注是否存在长期未达账项、存在大额或无适当理由的异常调节项目,对于异常的调节项目,核查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6、资金流水双向核对,从银行日记账抽取大额交易记录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核对金额、日期、收付款单位、摘要等;从银行对账单或网上银行流水记录抽取大额银行对账单(流水)记录与银行日记账核对,核对金额、日期、收付款单位、摘要等,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情况。
7、对公司的保险柜实施突击监盘,包括现金、票据等。
8、对所有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包括财务公司账户、零余额账户、募集资金账户和已注销的账户进行函证,严格控制函证过程,函证内容包含账户余额、借款、担保、票据、理财等十四项内容,核查账面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9、获取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了解其主要条款,检查实际执行情况;检查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10、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获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凭据,检查其是否按公允价值计量,前后期是否一致;对于本期新增的交易性资产,检查其是否经授权批准,确认购入金额记录正确、完整;结合银行存款审计,了解持有交易性资产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情况。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年审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程序:
(1) 了解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关注不相容岗位的分离,重点关注收款、付款审批权限设置,以及财务预算、现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评价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执行。
(2) 在公司人员陪同下,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凭开户密码亲自到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查询、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与账面情况进行核对,复核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 检查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对存在差异的,分析差异原因。
(4) 项目组成员同公司相关人员前往重要账户所在银行打印对账单并全程关注打印过程。对无法亲自获取的非重要银行账户对账单,实施监控下载网银对账单,并将下载的电子对账单与已经获取的对账单进行核对等替代程序。
(5)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所有银行账户的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和计算是否正确,调节后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一致;检查调节事项的性质和范围是否合理;关注是否存在长期未达账项、存在大额或无适当理由的异常调节项目,对于异常的调节项目,核查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6) 资金流水双向核对,从银行日记账抽取大额交易记录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核对金额、日期、收付款单位、摘要等;从银行对账单或网上银行流水记录抽取大额银行对账单(流水)记录与银行日记账核对,核对金额、日期、收付款单位、摘要等,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情况。
(7) 对公司的保险柜实施突击监盘,包括现金、票据等。
(8) 对所有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包括财务公司账户、零余额账户、募集资金账户和已注销的账户进行函证,严格控制函证过程,函证内容包含账户余额、借款、担保、票据、理财等十四项内容,核查账面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9) 获取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了解其主要条款,检查实际执行情况;检查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10)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获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凭据,检查其是否按公允价值计量,前后期是否一致;对于本期新增的交易性资产,检查其是否经授权批准,确认购入金额记录正确、完整;结合银行存款审计,了解持有交易性资产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情况。
2、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审计程序,年审会计师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且有效,未发现异常情形,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真实,货币资金具体存放主要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确定,受限货币资金为定期存款未到期,不存在其他限制性安排;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符合市场惯例,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水平匹配。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第(一)、(二)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复核会计师银行函证,了解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及受限货币资金情况;
(2)取得并查阅公司理财明细表,了解公司理财的分布、收益率等具体情况;
(3)取得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表,了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详细情况;
(4)查阅相关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测算公司货币类资产的收益率情况,分析合理性。
2、核查意见
(1)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存放于公司名下各银行账户及集团财务公司账户,主要以活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的形式存放,存放情况正常;
(2) 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受限的原因为定期存款未到期。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限制性安排;
(3) 2023年度,公司购买理财及在财务公司存取款情况不存在异常,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水平相匹配。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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