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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7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根据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外部政策变化及实际运营情况,拟对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升科技”)的注册资本减少人民币8,842.1万元,高升科技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少至1,157.9万元。本次变更不涉及高升科技实收资本的变更,其实收资本仍为人民币1,157.9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减资相关的所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2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72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资事项概述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升科技”)的注册资本减少人民币8,842.1万元,高升科技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少至1,157.9万元。本次变更不涉及高升科技实收资本的变更,其实收资本仍为人民币1,157.9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减资相关的所有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1、名称: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4782641952Q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06年3月22日

  5、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505室

  6、法定代表人:王璐

  7、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8、经营范围:经营增值电信业务;通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计算机软件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信息咨询;企业投资顾问;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通信设备批发、零售;代理:市场营销、商务咨询、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10、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三、减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少全资子公司高升科技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要,能够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安排,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满足内外部相关政策要求。本次减资完成后,高升科技仍为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涉及实收资本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73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24年7月24日被摘牌。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546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与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000971

  3、证券简称:*ST高升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4年7月8日

  5、摘牌日期:2024年7月24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4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7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同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1.15条、第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公司已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任其担任主办券商,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2、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3、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4、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摘牌后至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股票摘牌后至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董秘办

  2、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3座502室

  3、联系电话:010-82602278

  4、电子邮箱:investors@gosun.com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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