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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4-090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历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2,290,159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份完成后,股份总数将由164,237,097股减少至161,946,93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64,237,097元减少至161,946,938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各项必需事宜。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9月7日(9: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缪蕾敏、饶颖颖

  4、联系电话:021-80228498

  5、联系邮箱:ir@mwclg.com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锦绣申江39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银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副董事长潘锐、董事周宏斌、独立董事罗斌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江震、监事周莹、监事刘卓嵘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缪蕾敏出席会议;财务总监杨波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为非累积投票的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葛嘉琪、张佳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4-091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彭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彭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彭赛先生将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彭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彭赛先生的各项工作已进行有序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彭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彭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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