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4年第1167期(存单代码:CMBC20241167)产品可随时转让,公司将于起息日后12个月内转让该产品。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此次投资的现金管理方式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
(二)应对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同意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日常使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适度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4年第1167期(存单代码:CMBC20241167)产品可随时转让,公司将于起息日后12个月内转让该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产品相关业务资料。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9:15-15:00。
3、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柏豪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292,260,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99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90,620,1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61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1,64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7,159,2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6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518,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8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1,64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1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0,71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01%;反对1,5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3%;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1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692%;反对1,5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071%;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0,71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01%;反对1,5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6%;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1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692%;反对1,5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211%;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0,71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99%;反对1,5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0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594%;反对1,5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308%;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0,740,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7%;反对1,5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7%;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3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17%;反对1,5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146%;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静娴、祝悦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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