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黎曙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354名,代表股份共计
228,362,7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944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名,代表股份共计129,605,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5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53名,代表股份共计98,756,8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928%。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35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8,756,8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92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卢飞燕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结果:同意227,781,43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4%;反对578,33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3%;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175,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14%;反对578,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856%;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表决结果:通过。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结果:同意227,774,03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2%;反对578,33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3%;弃权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168,1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39%;反对578,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856%;弃权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
表决结果:通过。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总表决结果:同意227,717,85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6%;反对633,63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5%;弃权11,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111,9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70%;反对633,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6416%;弃权11,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通过。
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总表决结果:同意227,753,65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3%;反对585,43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4%;弃权23,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147,7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32%;反对585,4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928%;弃权23,6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0%。
表决结果:通过。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结果:同意227,790,45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4%;反对541,33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0%;弃权30,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184,5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05%;反对541,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1%;弃权30,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
表决结果:通过。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结果:同意227,773,05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8%;反对578,43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3%;弃权11,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167,1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29%;反对578,4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857%;弃权11,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通过。
1.07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总表决结果:同意227,816,05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6%;反对541,33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0%;弃权5,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210,1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64%;反对541,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1%;弃权5,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卢飞燕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24-056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6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205,411,823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9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6,756,75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5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2.9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13,513,51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 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回购注 销程序。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 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4年7月25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此期间的工作日内 09:00—12:00、13:00-17:00 。
2.联系地址: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
3.电话:0576-87338207
4.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5.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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