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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36版)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下转D38版)

  (上接D36版)

  b.公司承担了商品转让前存货的毁损、灭失风险,具体情况如下:①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按约定价格交付约定数量的某规格、某品牌的橡胶。在存货转移至客户之前,公司库存存货的全部权利和风险均归公司所有。②公司必须在约定的地点向客户交付橡胶产品,若有质量问题客户可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时间内向公司提出异议,由公司承担质量责任,而非上游供应商向客户承担上述责任。

  c.公司拥有自主定价权,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公司在与客户或者供应商签订一笔销售(或采购)合同时,并不必然、必须与其他方同时签订反向交易合同,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库存和在手购销合同数量,自主选择合适的价格机会另行签订采购(或销售)合同,实现备货(或销库存)。在此过程中,公司可独立作出产品的采购或销售的选择和安排,包括供应商或客户选择、交易数量、价格、结算条款的确定等。

  d.公司承担了来自客户或供应商的信用风险。公司与客户单独结算费用,承担了客户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风险;同时,公司自主与供应商就采购事宜签订协议,公司承担了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提交产品的风险。

  (2)净额法确认的情况:1)公司的产品在贸易市场流通后又被购回二次销售;2)同一批货物的交易上下游为同一公司或属同一控制关联方。在橡胶贸易市场中,此类交易属于真实交易,也符合公司的业务策略(当发现市场机会时,无需区分产品是否曾经销售过一次、也无需区分上下游是否同一方或关联方),但是鉴于此类业务并不能实现前述“有效提升海南橡胶公司市场地位,促进集团产业发展”之商业目的,与公司贸易业务的商业实质有所偏离,基于谨慎考虑,对此类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入。2023年度,公司对交易总额为8,223.31万元的业务以净额法确认收入171.38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在贸易业务中实际持有相应存货的控制权,承担了存货风险和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具备自主定价权,属于合同的首要责任人,除上述少量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外(存在于现货交易销售模式中),公司的收入均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公司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数量及金额、收入确认方法和回款情况

  上海龙橡收入确认方法为:天然橡胶产品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收货确认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1.前五名客户名称、交易内容、数量及金额、回款情况

  (1)2023年度

  

  (2)2022年度

  

  (3)2021年度

  

  由上可见,本期主要客户变化情况为:向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云象实业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增加,成为前五大客户。其中:  ①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销售金额5.1亿元,较2022年度销售金额0.9亿元增加4.2亿元。  ②上海云象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销售金额2.6亿元,较2022年度销售金额0.6亿元增加2.0亿元。

  2.前五名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数量及金额

  (1)2023年度

  

  (2)2022年度

  

  (3)2021年度

  

  由上可见,本期主要供应商变化情况为:从上海云象实业有限公司、海南云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增加,成为前五大供应商。其中:  ①上海云象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采购金额2.8亿元,较2022年度采购金额0.6亿元增加2.2亿元。  ②海南云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采购金额2.3亿元,较2022年度采购金额0.3亿元增加2.0亿元。

  3.前5大客户和供应商变化原因

  天然橡胶广泛应用于多个行业,中国在成为全球天然橡胶消费大国的同时,受制于自然地理气候等原因,供应量并未同步增长,目前仅13%左右可以自给,剩余约87%(约590万吨)需要从海外进口,因此处于产业链中游的贸易环节在产业链中起到了蓄水池的作用,贸易体量大且交易频繁。

  在经历胶价长期低位、个别大型贸易商违约并暂停橡胶业务、宏观经济下行等影响后,行业内的贸易企业更愿意与资质良好、实力强的公司合作,基于合作粘性和信用评估考量,这些企业间比较容易达成交易。

  由于天然橡胶属于初级农产品,市场贸易主流品种相对集中且流通性强;另外,由于同属贸易公司,基于对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的判断进行交易决策而出现彼此都有采销需求的情形,实际业务中往往互为客户及供应商;同时,优质企业间交易规模的变化往往与双方对市场需求及价格变化趋势的不同判断有关。

  2023年新增前5大的客户情况如下:

  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控股股东为宁波国资委控股的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主营橡胶等大宗商品贸易;

  上海云象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由国有企业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云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2023年新增前5大的供应商为上海云象实业有限公司和海南云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后者2021年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与上海云象股东相同,主营均为天然橡胶贸易。

  综上,从股东背景、业务规模等,新增前5大客户和供应商均为资质良好企业,本期交易金额增加原因是双方对市场需求及品种间价格变化趋势的判断导致。

  (三)历年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及与公司和控股股东和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合或属同一控制的情况

  1.客户与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客户与供应商重合或属同一控制情况

  上海龙橡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合或属同一控制关联关系的情形,该情形在最近三个年度持续存在,也是市场普遍情况,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符合行业特征,主要原因系:天然橡胶系大宗交易市场的重要标的之一,具备成熟、活跃的交易市场,大量公司参与其中,其中既包括公司、广垦、云垦、中化等有橡胶产业支撑的公司,也包括厦门建发、厦门国贸、物产中大等大型贸易企业,此外,上海期货交易所除通过其会员单位(期货公司)提供天然橡胶期货合约品种交割服务外,还提供天然橡胶交易平台,利用其信誉居间撮合交易,也成为各现货交易者的交易对手。上海龙橡与这些主体间每笔采购、销售均为独立业务,标的物无交叉,不存在从某主体采购后再销售给该主体或其关联企业的情况(偶发非刻意设计的业务已按照净额法确认)。关于上海龙橡贸易业务的销售模式、业务背景、会计处理情况详见下述三(三)之说明。

  近3年上海龙橡采购及销售重合的前五大客商组情况如下:

  (1)2023年度

  

  (2)2022年度

  

  (3)2021年度

  

  2.客户或供应商与公司和控股股东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

  上海龙橡与海南橡胶及海垦控股集团下属企业存在交易:

  

  注:海南合盛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合盛天然橡胶(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玺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系合盛农业子公司,海南橡胶2023年2月合并合盛农业后成为上海龙橡关联方。

  除上述企业外,其他客户或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交易目的主要是基于销售业务集中管理目的,从海南橡胶集团内的生产企业集中采购自产产品、海南橡胶范围内的企业间因业务需要产生物资调配需求。海南橡胶将上海龙橡定义为国内主要的橡胶销售公司,基于此战略安排,海南橡胶集团内部会存在主要产胶地所属子公司金橡公司和云南海胶生产的橡胶产品优先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给上海龙橡的情形。

  综上,客户或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主要系海南橡胶集团内企业生产和销售职能集中管理的战略安排、关联企业间物资调配需求所致,具有合理性。

  二、 结合上海龙橡的业务开展情况、主要经营数据、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情况及下游需求变化等,说明本期净利润由盈转亏、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海龙橡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本期净利润由2022年度盈利1,680.28万元转为2023年度亏损512.76万元的原因系:

  1.主营业务方面

  (1)营业收入增长219,822.66万元,主要系进口胶的销量增加等导致2023年度较2022年度销售量增长约24万吨,进口胶占国内天然橡胶总消耗量的85%,其主要消费者为国内轮胎制造企业,2023年度,轮胎生产企业业绩整体保持上升态势,该行业上市公司财报显示,国内重点上市轮胎生产企业主要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在10-25%,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约5-15%。为扩大市场占有率及终端客户覆盖率,公司2023年度大力拓展进口胶业务。

  上海龙橡作为海南橡胶下设的销售职能定位的主要子公司,具有可比性的公司为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旗下的橡胶公司,但由于上述公司均未上市,难以获取可比财务数据。同时,国内经营橡胶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上市公司包括物产中大(600704)、厦门国贸(600755)、厦门建发(600153)、厦门象屿(600057)等,由于橡胶产品仅为其业务品类中的一个小品种,因此其年报及公开信息中未见披露相关数据,无法进行具体数据比较。但从业务增长分析方面,物产中大2023年度报告提及轮胎和汽车行业发展推动了国内天然橡胶产业的业务增长:2023年度下游轮胎行业订单可观,出口量较往年有所提升;作为天然橡胶需求的主要领域,汽车工业在2023年也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汽车累计产量和销量均呈现增长,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快速上升,市场占有率达到26.1%,为天然橡胶市场带来了新的增长机遇。

  (2)主营业务毛利增加8,075.17万元,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带来毛利增长;同时,虽然如前所述,2023年度天然橡胶平均价格低于2022年度,但2023年度橡胶价格走势前低后高(以上期所国产全乳胶期货价格为例:年初12,695元/吨左右,年末14,170元/吨左右),价格回暖导致同期销售毛利有所增长。

  2.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公司购买期货合约的损益,公司买卖期货合约的目的系对冲现货价格下跌风险,虽然2023年度现货市场价格上涨带来毛利增加,但公司对冲价格变动风险购买的反向期货合约会产生一定的损失。现货毛利与期货损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合计利润情况为:2023年度6,827.00万元,较2022年度的7,719.00万元下降892万元。

  3.期间费用增加1,153万元,主要系:(1)业务规模增加导致仓储费和中转运费增加约704万元、购买信用保险支出增加103万元;(2)因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收益减少690万元。

  4.营业外支出增加502.02万元,主要原因系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的存货损失相应的进项税转出计提了税收滞纳金499.07万元。

  5.所得税费用变动中因可弥补亏损于2023年度到期,冲回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增加657万元。

  综上所述,上海龙橡本期净利润由盈转亏主要系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期间费用、营业外支出及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虽然业务增长带来营业收入增加,但上述损失及费用增加超过收入增加形成的毛利增长,导致了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呈趋势背离。

  三、 说明贸易业务中是否存在资金及货物的实际流转,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等情形,并据此说明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上海龙橡的贸易业务存在资金流和实物流转(或货权转移),未开展融资性贸易。贸易业务主要按总额法确认收入,个别情况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橡胶贸易业务的存在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首先,天然橡胶产品作为战略物资,但自然气候条件限制国内产能有限,需要以“生产+贸易”的方式,确保产供销稳定;其次,基于前述存在的大量进口需求,需要通过众多贸易商渠道和大规模资金囤积才能完成交易;再者,天然橡胶产品规格和标准统一,使其具备成熟、活跃的交易市场,大量公司有意愿和能力参与其中。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度,我国天然橡胶年消耗为672.7万吨,国内产量仅83.5万吨,自给率不到13%;公司全球天然橡胶加工量140万吨(含受托管理的KM公司和ART公司),约占全球产量的10%;其中国内加工量38万吨,约占国内产量的45%。国内天然橡胶产业链下游(轮胎制造企业等)具有生产成本、规模、产业聚集等优势,因此天然橡胶销售向国内倾斜是趋势。国内天然橡胶产能不到全球产能的10%,但由于气候及地理条件限制,各种植企业、加工企业都无法随意调整产能;同时,橡胶价格波动大且作为战略物资,各公司需要以“生产+贸易”的方式,确保产供销稳定,应对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产量全球第一、且也致力于向终端渗透,即便如此,国内大部分产量也会进入贸易市场,通过贸易商方能完成向终端的流通。主要原因系:天然橡胶生产存在明显的季节性;不同轮胎厂对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价格区间产品存在不同需求,导致一家供应商难以满足其全部采购需求。同时,在我国市场的产需不平衡导致进口需求较大的情况下,进口橡胶主要来源于泰国、马来西亚、非洲等橡胶主产区,但公司及其他中国企业在这些地区的加工厂布局有限,因此,大量进口产品需要通过众多贸易商渠道和大规模资金才能完成交易。

  3.市场方面,天然橡胶市场容量大,市场主流品种全乳胶、混合胶的质量及规格均有各自统一标准,且可基本满足下游不同层次主流需求,该属性使得橡胶成为了大宗交易市场的重要标的之一,具备成熟、活跃的交易市场,大量公司参与其中。

  基于上述原因,上海龙橡作为海南橡胶下属企业,基于海南橡胶产业规划及发展战略,专业从事天然橡胶贸易业务,以专业团队发现市场机会、参与交易,以期有效提升海南橡胶公司市场地位,促进集团产业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评估其有效性,测试制度是否有效运行;

  (2)获取公司客户与供应商的清单,与管理层讨论交易背景及定价方式、交割方式等,以评价管理层对交易实质的认定及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3)获取公司客户与供应商的清单,通过天眼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络渠道,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工商信息进行核查,主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状态、经营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列为失信人、经营业务范围是否与交易内容相符、注册资产是否与交易体量匹配、是否为新成立的公司、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等;

  (4)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按照产品类别对各月度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进行分析,并与以前期间进行比较;

  (5)对上海龙橡的主要经营数据执行分析程序,对本期净利润由盈转亏、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背离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变动原因进行核查;

  (6)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选取样本对余额和交易额进行函证,以评价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金额的真实性,并在函证前查询或电话确认地址的正确性;检查应收账款授信情况,回款记录及期后回款情况等,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公司对主要客户确认的销售收入进行检查,以评价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期客户及供应商结构变化不大;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存在重合或属同一控制情况,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符合行业特征;部分客户或供应商与公司和控股股东和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主要系海南橡胶集团内企业生产和销售职能集中管理的战略安排、关联企业间物资调配需求所致,具有合理性。

  (2)上海龙橡本期净利润由盈转亏主要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期间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增加综合导致:由于业务增长导致营业收入和销售毛利增加,但期货市场上的投资损失导致净利润基本没有增加;同时,上述损失及费用增加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并亏损。由此,上海龙橡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呈趋势背离,相关变动趋势具有合理性。

  (3)贸易业务中存在资金及货物的实际流转,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融资性贸易等情形,相关会计处理合规。

  问题五:关于存货及会计差错更正

  年报披露,公司存货期末余额46.17亿元,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130.17万元,期末账面价值45.26亿元,同比增加193.67%,主要因合盛农业并表后存货规模扩大。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53.28万元,较上期发生额1.06亿元同比减少70%。根据公告,公司对前期存货损失情况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对2017-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请公司:(1)补充披露各存货项目的主要构成、对应数量及金额、库龄结构、存放情况、盘点方式等,结合各子公司的业务情况具体说明期末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2)补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结合对应采购成本及价格走势等说明本期存货余额增加但计提跌价准备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以前年度的计提政策是否一致;(3)核实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准确、完整,说明公司对仓库存货相关管理和资金活动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结合上期非标事项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说明本期审计意见是否恰当,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如下:

  一、 补充披露各存货项目的主要构成、对应数量及金额、库龄结构、存放情况、盘点方式等,结合各子公司的业务情况具体说明期末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

  (一)公司存货项目的主要构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余额461,710.32万元,其中原材料119,244.64万元,占比25.83%,库存商品319,178.25万元,占比69.12%,在产品20,444.40万元,占比4.43%,发出商品2,709.13万元,占比0.59%,周转材料133.89万元,占比0.0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存货项目库龄结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1年以内存货余额454,077.36万元,占比98.35%,1-2年存货余额2,449.67万元,占比0.53%,2-3年存货余额3,550.24万元,占比0.77%,3-4年存货余额1,633.06万元,占比0.35%。

  单位:万元

  

  (三)公司存货存放分布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存放于公司自有仓库(主要为下属种植园及加工企业的自有仓库)余额267,719.32万元,占比57.98%,存放于第三方仓库余额124,865.82万元,占比27.04%,在途存货69,125.18万元,占比14.97%。

  单位:万元

  

  (四)公司存货盘点方式

  公司存货盘点方式以现场实地盘点方式为主,函证替代方式为辅。针对公司自有仓库以及主要的第三方外部仓库采用现场实地盘点方式,对未选取实施现场实地盘点的的第三方外部仓库及在途存货采用函证方式进行替代。

  公司内部仓库现场实地盘点的工作主要内容有:公司年末对内部仓库均实施实地盘点,盘点采取以车间、仓库人员盘点,财务人员监盘的方式进行,盘点中以实物为标准,逐样进行清点,边点边做记录,并实时核对数据。

  第三方外部仓库现场实地盘点的工作主要内容有:成立由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盘点小组,对主要的第三方外部仓库实施实地盘点,盘点工作主要内容有:①现场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和盘点日库存明细、期间出入库记录;②根据盘点日库存明细全面实施数量清点、比对货卡信息、记录盘点情况;③编制现场盘点报告,由盘点人员和仓库人员签字。

  对未选取实施现场实地盘点的的第三方外部仓库实施函证程序替代盘点,具体为:向第三方外部仓库寄发询证函,函证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时点的库存产品品种、数量、年份信息。

  在途存货包括移库在途和发出商品,由于处于运输过程中或因存放港口口岸或火车站,无法安排实施现场实地盘点。对于该类存货,公司实施函证程序替代盘点,主要内容有:①结合公司存货收发货管理系统,检查存货发出相关的运输单据;②对移库在途存货,向外部运输单位寄发询证函,函证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在途产品品种、数量、年份信息;③对于发出商品,由销售人员与客户进行核对发出商品状态并及时向财务部反馈。

  (五)结合各子公司的业务情况说明公司期末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

  单位:万元

  

  上表可见,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期初数增加294,636.19万元,其中:因并购合盛农业增加存货余额300,941.51万元,其他各子公司存货余额减少6,305.32万元。各公司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补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结合对应采购成本及价格走势等说明本期存货余额增加但计提跌价准备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以前年度的计提政策是否一致;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公司制定了适合自身经营情况的存货管理制度,且相关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方法如下:①对于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②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余额和跌价准备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续上表)

  

  上表可见,公司存货余额较期初数增加294,636.19万元,其中:2023年度并购合盛农业,合盛农业期末存货余额导致存货余额增加300,941.51万元(合盛农业期初存货账面余额为265,983.00万元,整体变动不大);除合盛农业外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货余额减少6,305.32万元,跌价准备减少6,622.1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3.8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期初减少3,832.08万元,除增加合盛农业导致存货跌价准备增加2,790.10万元外,橡胶种植、加工、贸易板块跌价准备余额减少7,188.41万元。上述减少系受2023年下半年天然橡胶市场价格行情好转影响,虽然期末存货平均结存单价较期初上涨,但预计变现价较期初上涨较多综合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成本:公司主要产品为全乳胶、浓缩乳胶及技术分级胶等橡胶产品,产品来源分为自产和外购两类,相应产品结存成本情况如下:

  如前述“橡胶产品市场价格走势情况”分析,2023年度,天然橡胶价格走势呈现前低后高的趋势,因此公司期末持有存货成本随之升高,期末存货的平均结存成本相较于期初呈现上涨态势。

  2022年末,橡胶市场整体价格存在回调,国内种植端单吨成本较高,期末从种植端购进原料后加工成橡胶产品,期末库存部分产品存货单吨结存成本处于高位,公司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部分进行了跌价准备的计提。因此,2022年末,橡胶初加工板块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4,942.28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RU2401合约结算价为13,885元/吨,较2022年12月31日的RU2301合约结算价12,900元/吨上涨985元/吨;同时,得益于有利物候条件和公司持续加大对种植端的管理投入,2023年12月橡胶原料产量同比增加20%,单吨产品的固定成本得以有效摊薄。

  受国内种植端期末单吨亏损较2022年同期减少、国内橡胶初加工板块期末存货单吨持有成本与预计变现价格差距缩小因素综合影响,2023年期末,国内橡胶初加工板块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740.06万元。

  2.销售价格走势

  2022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时采用上海期货交易所2022年12月31日的RU2301合约结算价12,900元/吨作为销售价格的依据,计算的可变现净值较公司2022年期末橡胶产品平均成本单价偏低,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8.57%。

  2023年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时采用上海期货交易所2023年12月31日的RU2401合约结算价13,885元/吨作为销售价格的依据,扣除销售费用及税费作为可变现净值,其他橡胶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参考上海龙橡全年销售单价全乳胶销售单价比率乘以RU2401合约结算价13,885元/吨扣除销售费用及税费后的公允价进行确认。计算的可变现净值较期末平均成本单价略低,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2.51%。

  2024年第一季度,天然橡胶市场出现震荡上行趋势。2024年3月3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RU2404合约的结算价为14,305元/吨,相较于2023年12月31日上涨420元/吨。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要求,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根据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对低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进行了跌价准备的计提。

  综上所述,本期存货余额增加系存货结存数量和结存单价上升影响;受天然橡胶市场展现出价格回暖的积极态势,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有所下降。公司已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准则规定,对低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进行了跌价准备的计提,与以前年度所执行的计提政策保持一致。

  三、 核实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准确、完整,说明公司对仓库存货相关管理和资金活动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核实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准确、完整

  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存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2022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针对存货保留事项为“截至2022年末,公司的发出商品中有7,253.49万元,由于这些发出商品涉及前任高管等人员正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我们无法获取这些发出商品的存在性和计价的准确性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了准确完整的识别账实不符的具体情况,公司组织开展的具体工作包括:

  1.核实截至2023年5月和2022年末存货亏损数量的相关情况。公司成立了专项调查组,结合纪委调查线索,调查组抽调总部及下属公司34人同外审机构共同组成5个现场盘点小组和1个统计小组,于2023年6月对下属单位存放于青岛、上海、云南和海南的60余家内外部仓库的橡胶存货进行了现场盘点和核查。经过现场盘点和核查,确认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的橡胶产品实际库存9.66万吨,库存商品盘亏1.76万吨,其中:全乳胶盘亏1.72万吨,高氨浓缩乳胶盘亏0.04万吨。调査组以存货盘点结果为线索,追溯至2022年12月31日,确认存货盘亏数量与2023年5月31日一致,该1.76万吨盘亏存货在2022年12月31日的列报项目实际系库存商品,不涉及发出商品。

  2.梳理和追查确认存货亏损事宜对历年财务报表的影响:由于有关业务涉及年限久远,调查工作存在巨大挑战。公司以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存货盘点结果为线索,比对还原大量第三方仓库数据和资料,将存货损失时间追溯到201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梳理的亏空存货的分布年度、仓库、亏空状态等信息,并深入分析了这些信息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整理出对历年报表的影响科目与金额,对于各年末售出的存货,公司逐个梳理了其对应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确认情况。因相关年度外部资料缺失,已无法继续向前追溯确认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盘亏分布情况。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7-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

  综上,经过上述的盘点、梳理和追查工作,本年度的会计差错更正是准确、完整的。

  (二)说明公司对仓库存货相关管理和资金活动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公司组织专班,持续开展了全方位整改,未来将进一步切实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水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主要整改措施如下:

  1.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一是建章立制防范存货风险。结合前期业务开展实践及整改工作进展,公司自2023年6月起陆续制定、修订了存货及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制定《大宗商品存货风险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存货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建立前台(子公司)、中台(风控、财务)、后台(审计、法务)相结合的存货风险协同管控“三道防线”;发布《关于橡胶产品存货月度对账的通知》,推动橡胶产品存货月度对账有效落地;修订《大宗商品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大宗商品市场风险管理办法》,优化提升贸易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水平,防控呆坏账损失,防止重大风险事件发生。

  二是强化存货各环节管控。对存货的存储环节、物流运输环节、高龄库存管理、存货的盘点清查、信息与报告、风险自查、督查和追责、档案管理等十个方面不断细化管理,规范仓储物流服务商的评估准入、出入库操作、在途货物管理、存货盘点、高龄库存等重要风险管控点,所有出入库操作在信息系统进行,原则上禁止线下操作;要求各子公司制定其存货风险管理细则,建立存货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切实做到存货与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时,以定期开展的内控自我评价为抓手,重点对存货风险管控措施进行评价,针对发现的存货管理风险和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

  三是完善并落实存货盘点清查规程。一是强化每月进行存货对账、每年年末进行全面盘点清查,盘点前制定清晰明确的盘点工作方案,盘点程序执行过程中要求第三方仓库参与盘点的工作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二是特别关注存货数量函证程序中函证文书送达及回收过程管理,核实第三方仓库的联系信息,防止文书传递过程受到公司仓储物流部门员工或第三方仓库管理员单独介入干预;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不定期开展针对存货的专项内部审计。

  四是全面推进合规体系建设。逐步将合规管理要求嵌入公司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同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核心岗位的合规管理,实现合规管理体系和公司现有管理机制的协同联动。公司已于2023年11月下发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于2024年3月下发合规管理办法、合规审查规则、合规风险管理规则等合规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以及运营体系等建设。

  五是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子公司存货、风险管理等事项的监督管控,同时优化境外企业治理结构,向境外企业派驻关键核心人员;加强境内外财务业务信息联通,进一步加强境外企业监管,实现对海外重要子公司战略管控与运营管控相结合的管控机制。

  2.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推进财务共享系统建设。以财务共享为抓手,综合运用系统对接、日常监控等手段,强化日常财务风险管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风险集中管控能力。

  二是常态化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定期开展针对财务人员的内部培训,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参加海南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机构举办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培训,加强对会计准则、证券法规、上市公司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的学习,促进财务人员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的同步提升。

  三是持续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重点关注财务核算、结账以及报表编制等事项,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管理流程;进一步梳理并规范业务端到财务端的单据流、信息流,切实提高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四是借助外部专业机构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充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的专业优势,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五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督。通过开展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增强财务监督的威慑力,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力度,及时识别与评估潜在财务风险,通过制定并执行相应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进一步强化公司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一是全面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已在全公司范围内启动规章制度梳理和制(修)订工作,已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修订更新,后续将继续推进对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方面制度的修订;同时,公司将加强相关制度的执行监督与检查,持续跟进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相关制度有效实施,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二是加强对子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管理。持续完善重大信息内部通报机制,督促子公司按照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的要求,密切关注、跟踪日常事务中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事项,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传递重大信息,确保公司能够及时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三是持续培训学习提升合规意识和规范治理水平。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积极参加海南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持续加强对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同时,不定期组织在公司内部开展专项培训,不断加强上述人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四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对违法违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结合具体案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以及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清廉企业建设,营造廉荣贪耻、崇廉拒腐的良好风气。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已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

  (一)针对存货,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存货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的存货明细表、进销存明细表,并通过询问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了解存货的内容和性质,分析存货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

  3.获取公司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并通过询问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了解不同存放地点存放的存货种类和数量,实施以下主要程序:

  (1)查看公司供应链系统中的仓库清单,检查清单与财务核算系统是否一致;

  (2)询问公司管理层和财务部门以外的其他人员(如销售人员、仓库人员等),了解有关存货存放地点的情况;

  (3)检查存货的出、入库单以及物流单据,识别是否存在公司尚未告知审计人员的存放地点(如期末库存量为零的仓库);

  4.执行存货监盘或监盘替代程序,具体如下:

  (1)获取公司的存货盘点计划、盘点报告,了解公司是否按照存货盘点相关内控制度执行盘点程序,了解公司的盘点范围、时间和人员安排,复核公司的存货盘点计划是否恰当,盘点差异是否得到恰当处理;

  (2)对于自有仓库和第三方保管的在库存货:

  ①于公司盘点日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观察仓库中库存分布情况,观察公司盘点人员的盘点过程,是否按照盘点计划执行,并准确记录存货数量和状况,重点关注存货数量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毁损破坏情况;

  ②实施抽盘,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测试存货盘点记录的存在和准确性;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以测试存货盘点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③获取公司盘点表、盘点总结,查看公司自盘情况,并与抽盘结果进行核对;获取盘点日前后存货收发和移动凭证的复印件,与存货记录进行核对,检查存货记录的截止是否正确;编制存货监盘倒轧表,核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数量的准确性;

  ④针对第三方保管库的存货,获取第三方单位提供的仓储服务合同复印件、存货收发流水和结存明细,并对第三方单位仓储负责人进行访谈,核实存货管理、权属等情况,现场打印存货结存清单。

  (3)对于发出商品和移库在途存货:

  ①获取公司发出商品、移库在途存货明细表,抽样选择样本对物流运输商、客户进行函证;

  ②获取移库在途存货出库单、到货入库单、物流运输单,获取发出商品出库单、收货签收单,核实存货的存在性。

  (二)针对存货跌价准备,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存货可变现净值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选取项目评价存货估计售价的合理性,复核估计售价是否与销售价格一致;

  4.评价管理层就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所作估计的合理性;

  5.结合存货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评价管理层就存货可变现净值所作估计的合理性;

  6.获取并检査公司存货明细表,查阅公司存货库龄信息,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对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进行重新计算;

  7.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上期非标事项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期审计意见恰当

  (一)存货事项

  1.本期进展

  2023年4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针对存货保留事项为“截至2022年末,公司的发出商品中有7.253.49万元,由于这些发出商品涉及前任高管等人员正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我们无法获取这些发出商品的存在性和计价的進确性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针对该事宜,本年度公司完成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①核实相关情况:2023年6月,公司抽调专人对下属单位存放于青岛、上海、云南和海南的60余家内外部仓库的橡胶存货进行了现场盘点和核查。经过现场盘点和核查,确认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的橡胶产品实际库存9.66万吨,库存商品盘亏1.76万吨,其中:全乳胶盘亏1.72万吨,高氨浓缩乳胶盘亏0.04万吨。调查组以存货盘点结果为线索,追溯至2022年12月31日,确认存货盘亏数量与2023年5月31日一致,该1.76万吨盘亏存货在2022年12月31日的列报项目实际系库存商品,不涉及发出商品。2023年底,公司继续强化存货盘点程序的执行,制定了详细的存货盘点计划,经盘点后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货盘亏情况与6月盘点结果相同。

  ②梳理和追查确认存货亏损事宜对历年财务报表的影响:调查组以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存货盘点结果为线索,梳理或获取外部仓库数据和资料,并结合公司内部仓储费付费凭证及附件等相关资料进行逐年核对,将存货损失时间追溯到2015年12月31日。因相关年度外部资料缺失,已无法继续向前追溯确认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盘亏分布情况。

  ③完成内控整改:2023年度,公司对既往舞弊未被发现的原因进行分析,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优化了贸易与仓储业务的控制流程,主要包括:将存货管理的相关流程节点分拆给商务、物流、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履行;与仓库的资料收发、指令传递相关的权限同时指定给两个以上部门,相关资料的传递和收发通过公司指定的邮箱进行;补充增加了除经办业务的物流部人员外的第三方部门人员参与执行与仓库对账、盘点工作。通过上述优化措施,避免相关工作缺乏监督,从事前、事中、事后防止员工串通舞弊。

  2.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公司的专项盘点清理工作及监察机关调查情况,公司核实存货事宜对公司的影响为:库存商品亏损1.76万吨,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7-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

  综上,2023年度,公司对存货的盘亏情况已经全面核查,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存货所涉及的事项在本期已经消除。

  (二)前任高级管理人员被相关机关立案调查事项

  1.本期进展

  公司从监察机关了解了案件相关情况,结合获取的信息开展专项自查。自查结论认为,前任高管被相关机关立案调查主要存在两个对公司财务报表有影响的事项:(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龙橡、海南橡胶(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胶新加坡公司)、公司原下属子公司海南海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垦农资公司)的应收款无法回收事项;(2)上海龙橡与辽宁省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化工)之间的贸易事项。

  2.对公司的影响

  (1)应收款无法收回事项

  根据相关调查情况,该事项主要涉及上海龙橡、海胶新加坡公司、海垦农资公司的应收款无法收回。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上述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即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经消除,该事项不会导致前期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若后续公司通过法律等途径明确收回上述债权,则相关损益将在收回债权年度的财务报表体现。

  (2)上海龙橡与辽宁化工之间的贸易事项

  2013-2015年期间,上海龙橡以贸易形式向辽宁化工转出资金,由辽宁化工进行期货交易,上述转出资金及涉及损益已在上海龙橡历年财务报表反映。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仅限于2013-2015年度的收入、成本、投资收益等项目的列报,且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应收辽宁化工的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事项所影响的财务报表为2013-2015年度,不会对公司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综上,2023年度,公司根据获取的案件进展资料,对前任高管人员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进行核查,应收款无法收回事项不会导致前期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上海龙橡与辽宁化工之间的贸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前任高管人员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所涉及的事项在本期已经消除。

  3.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如下:

  (1)复核公司的自查工作及相关底稿;

  (2)向监察机关了解案件情况,印证存货损失情况、高管调查案件涉及的具体事项;

  (3)了解以前年度未发现舞弊的原因,了解、评价和测试整改后的控制流程;

  (4)强化本年监盘和存货函证程序的执行,核实存货监盘差异数据与公司盘亏数据是否一致;

  (5)获取差错更正事项的明细表和支撑资料,检查公司差错更正事项依据的充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检查与前期差错追溯重述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增加的原因合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合理,计提政策与以前年度一致,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准确、完整,相关内部控制已经进行规范整改并有效实施;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已有进展,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已经消除,本期审计意见恰当。

  问题六:关于往来款项

  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19.06亿元,同比增加136.77%,其中账龄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71亿元,累计坏账准备余额2.36亿元,其中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1.98亿元,占比逾八成,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中,1年以内的计提比例由上期的2.09%调整为2%。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23.54亿元,同比增加169.64%,其中往来款6.51亿元、暂借款5.42亿元,累计坏账准备余额6.93亿元;从账龄看,账龄5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8.63亿元,占比近四成,较期初增长68.71%;按欠款方看,前五名欠款方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12.06亿元,其中第一名欠款方款项期末余额4.70亿元,款项性质为暂借款,账龄5年以上,已计提坏账准备1.60亿元。前期年报回函显示,存在部分贸易业务的预付款项挂账其他应收款的情况。(下转D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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