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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筹划重大事项,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公司、优质煤炭资源等资产控股权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永泰能源;证券代码:600157)自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重大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上述筹划的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34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9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7月2日、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29)、《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0元/股,最低价为1.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68,582,08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继续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33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4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全体董事对于会议召开时间无异议,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稳定公司股价,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价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稳定公司股价,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价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29)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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