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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2024-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2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2日

  至2024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2024年8月8日8:30-11:30

  登记地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6038116

  联系传真:0571-88258777

  联系人:狄骁 陈萍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95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桂林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桂林女士: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8月至2010年3月,任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宁海项目人力资源部职员;2010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南京朗诗集团朗诗物业杭州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主管;2011年3月起就职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

  桂林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61,89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桂林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94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产投”)、公司股东胡丹锋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祺奥、胡丹锋、遇言、隋彤彤、周丽红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绍宏、许能锐、张雷宝、许诗浩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海控产投、公司股东胡丹锋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贺晓霞、马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出席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桂林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桂林将与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3、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监事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祺奥先生: 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2年7月,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任东方花旗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1年6月,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部门负责人;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21年10月至2023年5月,任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海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总经理,全球消费精品(海南)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海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祺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祺奥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胡丹锋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杭州大通业务经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10月,任杭州中力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08年11月至2021年12月1日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24年5月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5月至今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丹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918,0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8%,胡丹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丹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遇言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0月至2013年8月,历任海南航空计划财务部外汇管理室经理、现金流管理分部经理;2013年8月至2017年8月,历任上海家得利财务总监、宝鸡商场副总裁财务总监、上海家得利总裁;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任凤凰机场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2021年12月,历任海航机场集团财务总监、美兰机场及美兰空港财务总监;2022年6月至今,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遇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遇言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隋彤彤女士:199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至2021年8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监;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研究中心项目高级经理;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研究中心项目副总监;2022年 9月至2023年1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助理;2022年6月至今,任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

  隋彤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隋彤彤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周丽红女士: 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娃哈哈宏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集团董事长助理;2012年8月至今任浙江复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浙江新锐浙商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浙江帕帝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丽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丽红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绍宏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6年7月至1993年3月,在天津财经大学从事金融教学与研究;1993年4至1996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海口市分行业务拓展部、信贷部总经理;1996年4月至1999年3月,任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市场部副总经理、罗湖支行行长;1999年3月至2003年2月,任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华丽路支行行长;2003年3月至2015年9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15年10月至2017年9月,任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会长;2021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名誉会长;2017年10月至今,任深圳铸信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北江智联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深圳共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6月至今,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绍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绍宏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能锐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南大学会计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院长、国际商学院副院长。2005年7月至2006年9月,任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经管学院讲师;2008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海南大学管理学院教研办公室主任;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任海南大学党委办公室科长;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任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挂职);2012年7月2013年3月,于天津大学财务处担任挂职干部;2013年9月至2018年6月,任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任教育部财务司预算处借调干部;2019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海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任海南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任海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2020年12月至今,任海南大学会计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院长;2023年6月至今,任海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许能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能锐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雷宝先生: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云南省地税局局长助理;2016年1月至2020年2月任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学科建设办主任;2019年6月至今浙商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浙江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导;2020年9月至今任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院长。

  张雷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雷宝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诗浩先生:198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至2015年4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项目经理;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财务;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任浙江她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20年8月任浙江林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分管行政事务;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23年9月至今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1月至今任大连圣亚企业管理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大连星海湾圣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许诗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诗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贺晓霞女士: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支持中心业务中心日常经营及税务咨询岗(主管级);2021年8月至今,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贺晓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贺晓霞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马勇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任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017年7月至2021年5月,任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5月至今任浙江大黄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监察经理。

  马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96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原因

  鉴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为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原控股股东胡丹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黄建新与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签署的《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胡丹锋、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黄建新之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后的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93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5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勇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胡丹锋的提名,第四届监事会同意提名贺晓霞、马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侯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桂林共同组成公司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均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92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5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丹锋主持,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产投”)、公司股东胡丹锋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祺奥、胡丹锋、遇言、隋彤彤、周丽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海控产投、公司股东胡丹锋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绍宏、许能锐、张雷宝、许诗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6)及有关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9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91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应急”)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丹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恒升”)、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黄蜂控股”)、公司股东黄建新先生的通知,以上各方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产投”)的合计275,134,136股股份已办理完毕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24年5月21日,胡丹锋先生、华铁恒升、大黄蜂控股及公司股东黄建新先生与海控产投签署了《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胡丹锋、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黄建新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胡丹锋先生、华铁恒升、大黄蜂控股及黄建新先生拟向海控产投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华铁应急共275,134,136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后,海控产投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2日、5月24日、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9)、《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海南省国资委批复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2)。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截至公告日,胡丹锋先生、华铁恒升、大黄蜂控股及公司股东黄建新先生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海控产投的无限售流通股275,134,136股股份的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交易前后,海控产投和华铁应急相关股东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号表示转出;上述表格所涉持股比例均系按照截至公告日最新总股本1,970,606,551计算。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海控产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75,134,13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9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海控产投,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正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后,交易双方将严格遵守《股份转让协议》中做出的各项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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