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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 而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8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4年7月25日收盘价为0.97元,已连续14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 2024 年 7月25日收盘价为 0.97元/股,已连续14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1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2.3 条第一款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8日收盘价为0.98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19日收盘价为0.98元/股,已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22日收盘价为0.93元/股,已连续1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23日收盘价为0.88元/股,已连续12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24日收盘价为0.92元/股,已连续13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三、公司相关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一)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 9,323.17万元,公司2023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289.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425.20万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综上,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2024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2024〕19号、〔2024〕20号)。公司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回购方案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024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公司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的风险提示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72.1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尚未扭亏,公司连续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2024〕19号、〔2024〕2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后续如被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公司将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并提示风险。

  (五)公司股票市值的风险提示

  截至2024年7月25日收盘,公司股票市值为4.92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2021年8月17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集团”)与国信华夏信息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52.0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0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43%,占公司总股本的19.81%。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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