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傲农 公告编号:2024-1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2月2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傲农生物”)收到债权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舟集团”或“申请人”)的《通知书》,申请人因公司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送达的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024年2月7日,公司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通知公司债权人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临时管理人于同日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及债权申报指引,请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2)。
2024年2月19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发布了关于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4年3月22日,公司临时管理人收到漳州中院的批复,许可公司预重整期间合计新增不超过4亿元的借款,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将遵照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及时披露借款事项,畅通债权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行使渠道,保障债权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为尽快推动预重整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预)重整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及财务顾问,并于2024年4月3日发布《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30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通过网络形式召开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会议出席人员包括:已依法申报债权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傲农生物债权人、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代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代表、临时管理人代表、傲农生物代表及职工代表。会议的表决事项共5项,分别为:
1、《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及授权范围的提案》
2、《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核查债权和书面表决的提案》
3、《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遴选结果的报告》
4、《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进行共益债务融资的提案》
5、《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报酬方案报告》
以上五项表决事项均已获得会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4年4月4日、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4)闽06破申59号):鉴于大舟集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漳州中院于5月17日立案进行审查,如公司及股东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公司及股东均未向漳州中院就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提出异议。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若有)工作,有序化解上市公司债务危机及退市风险,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并于2024年5月27日发布《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0)。截至报名期限届满,共有9家意向投资人(联合体视为一家)提交报名材料,其中7家意向投资人按要求缴纳5000万元报名保证金,经初步审查,最终3家意向投资人符合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条件。
为有序推进傲农生物(预)重整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根据傲农生物预重整进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和遴选企业破产服务信托受托人(以下简称“信托受托人”),并发布《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信托受托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信托受托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
临时管理人与公司正在积极有序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主要债权人沟通对接、积极配合已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对公司开展尽职调查以及重整投资方案谈判、公开招募和遴选信托受托人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公司将积极协助临时管理人推进预重整阶段的相关工作,同时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公司已启动预重整,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傲农 公告编号:2024-158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公司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6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包括:
1、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下游客户、产业链供应商、公司养殖放养业务的合作养户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
2、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继续相互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28亿元;公司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66亿元;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6亿元;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20亿元;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20亿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041、2024-044、2024-045、2024-135号公告。
二、2024年6月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下游客户、产业链供应商、公司养殖放养业务的合作养户等产业链合作伙伴共609名合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011.1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的担保余额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在2024年6月,实际有发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为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为子公司采购原料或其他业务发生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为子公司采购原料货款及其他相关合同债务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84,366.67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余额120,36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99%;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59,960.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1.49%;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30,200.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21%;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17,896.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3%。其中,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358,323.68万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41,160.14万元,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支持下游客户融资而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存在一定程度的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已计提相应预计负债,针对下游客户的违约风险,公司已制定了专门应对措施,总体担保风险较小。关于公司为下游客户融资提供担保的风险应对措施及预计负债会计政策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请做好傲农生物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中的“问题1”的相关回复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傲农 公告编号:2024-157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解除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66,173,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8%。截至2024年7月24日,傲农投资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股份数累计为266,173,069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5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87,623,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7%。截至2024年7月24日,吴有林先生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股份数累计为87,623,192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7%。
● 傲农投资、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漳州芗城百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瑞投资”)、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92,07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5%。截至2024年7月24日,傲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股份数累计为360,096,261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91.84%,占公司总股本的41.38%。
● 综合考虑近期傲农投资、吴有林先生、百瑞投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及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傲农投资的重整申请等事项,后续傲农投资和吴有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可能面临较多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关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解除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解除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情况
截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注:本次股份被解除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后,其他申请执行人原处于第一个轮候冻结的股份顺位为首次司法冻结/标记状态,因此傲农投资、吴有林先生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数未发生变化。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2024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控股股东傲农投资收到债权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舟集团”)的《通知书》,大舟集团因傲农投资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傲农投资进行重整的材料。
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7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大舟集团对傲农投资的重整申请,傲农投资进入重整程序,但傲农投资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傲农投资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综合考虑近期傲农投资、吴有林先生、百瑞投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及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傲农投资的重整申请、吴有林先生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成交过户等事项,后续傲农投资和吴有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可能面临较多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关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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