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4-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15:0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程宗玉先生线上主持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225,637,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4,042,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0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81,595,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7,319,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8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7,038,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9%。
(3)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620,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1%;反对8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0%;弃权214,1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1,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008%;反对8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40%;弃权214,1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5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志霖(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黄俊杰、王晖舜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志霖(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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