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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独立董事潘帅女士、陆先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36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3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对此涉及的共计323.5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因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拟对此涉及的共计34.4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上述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57.975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视觉中国: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化。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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