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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董事会所审议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青海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金诚信2023年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监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诚信”)于2024年6月3日发布《金诚信股东及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股东鹰潭金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金诚”)及鹰潭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金信”)拟减持其自然人股东通过其间接持有的金诚信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诚信集团”)通过鹰潭金诚、鹰潭金信间接持有的金诚信股份不在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份范围之内,金诚信集团不参与本次减持;公司监事尹师州先生拟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的25%。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鹰潭金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403,481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2.1705%。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通过鹰潭金诚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736,584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1.4148%,其他自然人股东间接持有4,666,897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0.7557%。

  本次减持前,鹰潭金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580,930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2.0373%。其中,金诚信集团通过鹰潭金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491,777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1.2132%,其他自然人股东间接持有5,089,153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0.8241%。

  本次减持前,公司监事尹师州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9,565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0.1538%。

  上述三位股东所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份数量因公司2015年及2016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而相应增加),已于2018年7月2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鹰潭金诚、鹰潭金信、尹师州先生三位股东拟自2024年6月25日起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9,993,441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1.6183%:鹰潭金诚、鹰谭金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自然人股东间接持有的金诚信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9,756,050股,尹师州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37,39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6日期间,鹰潭金诚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666,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57%;鹰潭金信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5,089,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41%;尹师州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3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鹰潭金诚、鹰潭金信、尹师州先生三位股东已严格按照减持计划完成本次股份减持。

  ●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诚转债”处于转股期,为保持与减持计划的可比性,本公告中涉及的总股本数量与2024年6月3日发布的《金诚信股东及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中总股本数量均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数617,532,119股为计算基础。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以上IPO前取得的股份数量随公司2015年及2016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而相应增加。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说明:

  1、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本次自然人股东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持有鹰潭金诚及鹰潭金信多数股权,金诚信集团、鹰潭金诚、鹰潭金信为一致行动人,直接持股比例合计43.4801%,金诚信集团不参与本次减持。

  2、尹师州先生担任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执行董事职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尹师州先生因任职关系与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及监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鹰潭金诚、鹰潭金信、尹师州先生三位股东拟自2024年6月25日起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9,993,441股:鹰潭金诚拟减持其自然人股东间接持有的金诚信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666,897股;鹰潭金信拟减持其自然人股东间接持有的金诚信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5,089,153股;尹师州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37,39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鹰潭金诚、鹰潭金信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本次自然人股东减持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持有鹰潭金诚及鹰潭金信100%股权,金诚信集团、鹰潭金诚、鹰潭金信为一致行动人,对本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41.9002%。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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