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管理运用效率,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1年,由美的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包括票据承兑与贴现、存款业务、贷款业务、担保业务等在内的金融服务,其中,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0.45亿元,授信总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公司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美的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伏拥军先生、吴德海先生、职帅先生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与美的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遵循《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原则和条件下,办理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服务种类、确定实际存贷款金额等。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10年7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钟铮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B区6楼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办理成员单位的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5%股权,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股权。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美的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574,618.80万元、负债总额2,865,401.57万元、净资产709,217.2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5,544.03万元、净利润21,704.60万元。(已经审计)
4、关联关系:公司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美的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美的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服务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公司的要求,向其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具体业务如下:
(1)对乙方公司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乙方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乙方公司提供担保;
(5)对乙方公司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6)办理乙方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7)吸收乙方公司的存款;
(8)对乙方公司贷款及融资租赁;
(9)办理乙方公司的委托贷款;
(10)在甲方相关的外币业务资质下,对乙方公司提供外币结售汇等相关服务;
(1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服务原则
(1)乙方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存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2)乙方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甲方保持合作关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3)乙方公司有权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自主选择甲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金融服务类型。甲方应根据乙方指令,向乙方提供相应金融服务。甲方提供金融服务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服务价格
甲方向乙方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具体为:
(1)关于存款服务:甲方吸收乙方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了上浮比例的,按上浮比例执行;
(2)关于贷款服务:甲方向乙方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了优惠利率的,按优惠利率执行;
(3)关于结算服务:甲方为乙方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4)关于其他服务:甲方为乙方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执行。
4、交易限额
甲乙双方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甲方与乙方公司之间进行的存款、授信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该等限制。相应限制具体如下: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以后一年的有效期内,乙方公司向甲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0.45亿元;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以后一年的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公司授信总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5、风险控制
(1)甲方应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均应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各项业务规则和程序,设立风险管理与业务稽核部门,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业务稽核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3)乙方公司在甲方存款实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甲方一旦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可能危及乙方公司存款安全的既定情形或其他可能对乙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的事项,应于二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乙方公司获悉上述事项后,有权立即调出存款。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予以全额赔偿。
7、协议生效条件及期限
本金融服务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乙方董事会批准。
本金融服务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美的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包括票据承兑与贴现、存款业务、贷款业务、担保业务等在内的金融服务,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自主选择美的财务公司提供的全部或部分金融服务类型。公司与美的财务公司的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确定,定价公允。
五、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通过查验美的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美的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司对美的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对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美的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美的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美的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美的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关于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美的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丰富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公司与美的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美的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美的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与美的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后一致认为:美的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丰富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公司与美的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美的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出具的《关于对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反映了美的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情况,其结论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公司制定的《关于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性为目标,分析了可能出现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针对相关风险提出了解决措施及资金保全方案并明确相应责任人,具有充分性和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与美的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美的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丰富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公司与美的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美的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与美的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科陆电子与美的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须对《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提示和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4年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提案1.00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9日、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4年8月1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邮箱:zhangxiaofang@szclou.com
联系人:张小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121。
2、投票简称:“科陆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24年8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对提案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3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0)。
(二)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增加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新增向关联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商品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新增向关联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不存在董事回避表决情形,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应的协议等书面文件。
(三)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4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马刚,注册资本人民币317,950.667万元,经营范围:环卫设备、特殊作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环境监测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汽车充电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维修及运营服务,设备租赁,城市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环保技术、物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的研发、销售,通风机、风冷、水冷、空调设备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控股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何剑锋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0.48亿元,净资产为178.98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6.31亿元,净利润5.13亿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4.84亿元,净资产为180.11亿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9.98亿元,净利润1.85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子女何剑锋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2、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健益,注册资本人民币45,928.4703万元,经营范围:塑料及新材料、新产品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租赁、厂房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
实际控制人:何倩嫦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54,793.52万元,净资产为191,115.2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34,884.29万元,净利润14,198.7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20,886.26万元,净资产为195,451.97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7,532.05万元,净利润4,638.0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子女何倩嫦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商品,向关联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后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与公司经营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科陆电子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人对于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4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丰富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公司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根据对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公司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性为目标,分析了可能出现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针对相关风险提出了解决措施及资金保全方案并明确相应责任人,能够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4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情形,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公司拟对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谢东明先生(独立董事)、姜齐荣先生(独立董事)、吴德海先生,谢东明先生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伏拥军先生、徐腊平先生、姜齐荣先生(独立董事)、李建林先生(独立董事)、职帅先生,伏拥军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姜齐荣先生(独立董事)、谢东明先生(独立董事)、李建林先生(独立董事)、李葛丰先生、张铭先生,姜齐荣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李建林先生(独立董事)、谢东明先生(独立董事)、伏拥军先生,李建林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伏拥军先生、吴德海先生、职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伏拥军先生、吴德海先生、职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伏拥军先生、吴德海先生、职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全文详见2024年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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