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徐洲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22.5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放弃参股公司浙江六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放弃权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同时,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姚力军先生、于泳群女士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获参与表决的董事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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