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股份合计8,845,123股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从398,845,123股减少至390,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398,845,123元减少至390,000,000元。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同意公司变更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股份合计8,000,000股的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8,000,000股及减少相应注册资本。本次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5月27日,公司上述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5月27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053,00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2%,购买的最高价为7.39元/股、最低价为5.5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38,964,272.79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91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0.91元/股(含)调整为10.8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0)。
截至2024年7月17日,公司上述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7月17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301,0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3%,最高成交价为4.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4元/股,使用总金额为39,880,919.8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及2022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894,989股已于2022年11月1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8%。
2、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集泰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规模不超过109.040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及2024年2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以下简称“前次注销”),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45,123股予以注销,前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398,845,123股减少至398,000,000股,注册资本将从398,845,123元减少至398,000,000元。前次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数量为11,468,013股,占目前总股本的2.88%。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前次股份注销顺利实施,则库存股数量将减少1,935,529股,减少后的库存股份数量为9,532,484股。
三、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次股份注销的规模,公司拟进一步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股份合计8,000,000股,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四、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前次拟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库存股份845,123股,前次股份注销完毕并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总股本将从398,845,123股减少至398,000,000股,注册资本将从398,845,123元减少至398,000,000元。在前次股份注销完毕的基础上,本次拟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库存股份8,000,000股,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并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总股本将从398,000,000股减少至390,000,000股,注册资本将从398,000,000元减少至390,000,000元。
在前次股份注销完毕的基础上,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以上表格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数量;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六、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后续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次股份注销的规模,公司拟进一步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股份合计8,000,000股,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两次股份注销完毕并减少注册资本后,总股本将从398,845,123股减少至390,000,000股,注册资本将从398,845,123元减少至390,000,00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4-073)。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股份合计8,845,123股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从398,845,123股减少至390,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398,845,123元减少至390,000,000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74)。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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