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7月24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越南孙公司暨变更租赁土地使用权实施主体的议案》。
出于优化经营管理、增强运营灵活性等多方面的考虑,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域”)投资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越南设立新公司联域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登记机关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联域科技”),并将在越南租赁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由联域(越南)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拟设立的联域科技。租赁土地使用权事项除变更承租主体外,其他各项内容(含租赁土地的面积、期限及交易对手方等)均保持不变。新公司成立前,由其母公司香港联域及香港联域其他子公司代为签署租赁土地相关的前期协议及支付相关款项,新公司成立后,由新公司承接保留已签署协议中的所有内容、权利和义务并签订最终正式租赁土地使用权协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投资设立越南孙公司暨变更租赁土地使用权实施主体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越南孙公司
暨变更租赁土地使用权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越南孙公司暨变更租赁土地使用权实施主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拟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联域(越南)电子有限公司(SNC ELECTRONICS VIETNAM CO.,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电子”)使用自有资金约5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702万元)租赁越南福田工业园区的50,00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最终成交价格和面积以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拟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现出于优化经营管理、增强运营灵活性等多方面的考虑,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域”)投资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越南设立新公司联域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登记机关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联域科技”),并将上述租赁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由越南电子变更为拟设立的联域科技,租赁土地使用权事项除变更承租主体外,其他各项内容(含租赁土地的面积、期限及交易对手方等)均保持不变。新公司成立前,由其母公司香港联域及香港联域其他子公司代为签署租赁土地相关的前期协议及支付相关款项,新公司成立后,由新公司承接保留已签署协议中的所有内容、权利和义务并签订最终正式租赁土地使用权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上述信息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设立新公司作为租赁主体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配置,降低运营成本,并不断提升海外运营主体的灵活性,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孙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变更越南土地租赁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一)原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拟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越南电子使用自有资金约5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702万元)租赁越南福田工业园区的50,00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最终成交价格和面积以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拟租赁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名称:福田工业园区A15-2地块的一部分
(2)土地位置:越南海阳省平江县福田工业园区
(3)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4)土地面积:50,000㎡
(5)租赁价格:约102美元/平方米(不含税,最终租赁价格以公司与卖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6)租赁年限:自土地使用权证书颁发之日起至2071年3月19日(最终租赁年限以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为准)
(7)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同意越南电子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变更情况及原因
现出于优化经营管理、增强运营灵活性等多方面的考虑,公司拟将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拟设立的越南全资孙公司联域科技,同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除上述租赁土地的实施主体变更外,其他各项内容(含租赁土地的面积、期限及交易对手方等)均保持不变。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越南孙公司并由其作为租赁土地使用权实施主体是公司基于优化经营管理、增强运营灵活性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须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手续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等手续,预计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但因越南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在越南投资设立公司及运营管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同时,租赁土地使用权事项,尚需按照当地现行法律法规及规定,通过双方谈判签订正式协议后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充分利用公司多年海外投资和运营管理的经验,最大限度减少本次投资的相关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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