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股票代码:000932 公告编号:2024-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主楼11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曾顺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07人,代表股份3,445,363,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704%。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3,030,885,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71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02人,代表股份414,477,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乾坤、袁威威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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