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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度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4-049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4-048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公司3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

  至2024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7161

  联系人:张女士、朱先生

  联系电话:021-62968628

  邮箱:600496@jgsteel.cn

  传真:021-62967718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4-04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工钢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六安技师学院综合型产教融合市级示范实训基地(第二校区)项目”和“长江精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均已按要求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以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9,128.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000 万张,200 万手,按面值发行。

  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98,692.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28 日存至募集资金专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众审字(2022)第 376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已就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行、保荐机构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情况

  截至2024年7月29日,六安技师学院综合型产教融合市级示范实训基地(第二校区)项目(以下简称“六安技师学院项目”)已完工验收完成,长江精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已完工投产,现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7月29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六安技师学院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约6亿元。为保证六安技师学院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农民工工资的准时发放,应业主方要求,对于六安技师学院项目涉及建造成本中农民工工资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直接对农民工发放,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相关支出,该部分自有资金支付总计约1亿元。考虑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金额以及未来应付未付金额后,六安技师学院项目投入金额基本达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长江精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公司在保证20万吨产能的前提下,结合实际需要和市场变化,对募投项目设备采购进行优化,整体节约了采购成本。一方面,在保证功能和性能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部分高性价比的国产设备替代了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另一方面,公司基于实际生产情况,采取对部分生产线采购计划进行整合、以工艺流程改造替代等措施,降低了部分设备采购支出,使公司合理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均已完工,且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等应付未付款项后,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39,128.89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对于上述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的约定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待后续尾款支付完毕,公司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决策程序及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相关意见

  1、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六安技师学院综合型产教融合市级示范实训基地(第二校区)项目”和“长江精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均已完工,可以结项,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精工钢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认为:精工钢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精工钢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工钢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4-045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4-047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建建筑”)、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美建建筑、浙江精工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的办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 2676 号,法定代表人:车松岩,注册资本:2512.4495 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建筑产品、钢结构工程设备以及相关辅助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以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形式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提供上述相关工程咨询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 99.5%的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8.24亿元,净资产8.72亿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17.46亿元,净资产9.02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0,797.647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金属结构制造、销售;建筑砌块制造、销售;砼结构构件建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99.34%的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19.98亿元,净资产26.42亿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123.66亿元,净资产26.65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7月29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316,316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74,974万元(本次总担保额度88,900万元,其中续保13,926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391,29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5.97%。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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