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精铸进行增资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380,4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高温合金精密铸件建设项目、高温合金精密铸件智能铸造技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一、二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高温合金精密铸件建设项目”的名称更新为“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项目投资总额“100,000万元”更新为“99,500万元”,募投项目“高温合金精密铸件智能铸造技术研发项目”名称更新为“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议案,本次募投项目中“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原拟通过租赁关联方宜兴市中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宜兴市新街街道铜峰村的土地实施。经当地政府部门协调,拟将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通过租赁非关联方宜兴市徐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不动产证的土地实施,并将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由4,400万元调整为4,900万元,相应的,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的投资总额由99,500万元调整为100,000万元。
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限延长12个月。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广忠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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