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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申请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为:3.5亿元

  ●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授信基本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票据承兑、进出口押汇、进出口代付、开出信用证等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全权办理上述授信相关的具体手续,提供给银行的相关文件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潘连胜先生、袁欣女士、庄坚毅先生、山田宪治先生、庄浚荣先生、酒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冯培先生、张仁寿先生、王永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仁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监事会资格审核通过,监事会同意提名林琳女士、邢滋尧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连胜先生:

  潘连胜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日本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至1993年任航天部第三研究院设计工程师;1993年至1994年获航天部公派赴日本东京三和工机株式会社任设计程师;1998年至2007年任职于日本东芝陶瓷株式会社;2007年至2008年任职于科跋凌材料公司(Covalent Materials Corporation);2008年至2013年任科跋凌(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创立锦州神工半导体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至今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潘连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持有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75%的股权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连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袁欣女士:

  袁欣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2002年任职于吉林化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2003年至2004年任职于长春迪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2005年至2006年任职于吉林飞利浦半导体有限公司采购部,2006年至2007年任职于西门子威迪欧汽车电(长春)有限公司供应链有限公司供应链部;2013年7月起任职于锦州神工半导体有限公司,2015年至今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袁欣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为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且持有该公司25%的股权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庄坚毅先生:

  庄坚毅先生,1951年出生,英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实业投资超过40年,目前投资有Prosperity Electric Corporation、Leigh Company Ltd.、更多亮照明有限公司、确能投资有限公司、摩根世家投资理财管理有限公司、摩根世家大健康集团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旗下多家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职务;2013年7月起历任锦州神工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等职务,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庄坚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为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更多亮照明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且持有该公司100%的权益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庄坚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山田宪治先生:

  山田宪治先生,1962年出生,日本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至2012年先后任职于日铁电子株式会社、世创日本株式会社;2012年至2016年任职于日本神工新技株式会社;2016年9月起任锦州神工半导体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部长;2020年7月起任公司技术研发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山田宪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山田宪治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庄浚荣先生:

  庄浚荣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历。曾任佑昌西特科照明(廊坊)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广州胜时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担任佑昌意菲司图(杭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及运营总监、杰荣(杭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绍兴时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佑昌鼎晟(上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湘潭联悦气体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庄浚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庄浚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酒彦先生:

  酒彦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自2021年1月起任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合伙人;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酒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酒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培先生:

  冯培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至1994年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讲师;1995年至2003年任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期间,担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首任监事、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委员;2003年至2010年任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年至2015年任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至今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截至目前,冯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仁寿先生:

  张仁寿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至2002年历任石油部工业、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广州外语培训中心、石油大学讲师、财会副教授;2002年至2004年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编审;2003年至今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21年至今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至今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仁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仁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王永成先生:

  王永成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至2002年任台湾联华电子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02年至2007年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助理处长;2007年至2009年任马来西亚矽佳+比利时IMEC处长;2009年至2014年任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处长;2014年至2016年任南京和旸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江苏扬贺扬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永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永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琳女士:

  林琳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历。2006年至2013年任林肯电气(锦州)焊接材料有限公司外贸销售专员兼总经理助理;2014年至2016年任锦州奥克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专员;2017年3月至今历任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科长、副部长。

  截至目前,林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邢滋尧先生:

  邢滋尧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历。2014年至2016年任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部项目部土建工程师;2016年至2020年任丹东盘古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电信业务销售代表;2020年10月至今历任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科长。

  截至目前,邢滋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邢滋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3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连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潘连胜先生、袁欣女士、庄坚毅先生、山田宪治先生、庄浚荣先生、酒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关于选举潘连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袁欣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庄坚毅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选举山田宪治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选举庄浚荣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选举酒彦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冯培先生、张仁寿先生、王永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关于选举冯培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张仁寿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王永成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该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光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光先生:

  杨光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至2014年为沈阳军区某部战士;2015年至2018年任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员;2018年3月至今历任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安环科长。

  截至目前,杨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6日

  至2024年8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46号甲

  2、联系电话:0416-7119889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通过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4年7月23日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哲凯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林琳女士、邢滋尧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关于选举林琳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邢滋尧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监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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